这个没趣的,我摇摇笑了。大哥忽略了一,阎正是个母亲,他最舍不得的珍宝还好好活着,那便是最好的突破。
三天后,我将他的女儿关了地牢,而仅仅过了一日,阎正便据我发送的信息只来到了滇西的保山市,这里是我的中转站之一,他一旦踏,除非我放他离去,否则永远不可脱。我尽了地主之谊,地带上锐队前来迎接他。一黑衣的他在怒号的风中站着,后是深不见底的悬崖。他依然像只桀骜不驯的孤狼,包裹在漆黑顺的之,表看似平静无波澜,但幽暗的圆目里尽显杀意。
“你究竟想怎么样。”他说,语气颓然,不像在问询,或许他早已猜到自己无法全而退了。我笑着走上前用力搂抱了他,他紧绷的表达了烈的抗拒。我许久没见他了,忍不住像久别重逢的恋人般与他耳鬓厮磨,双手抚摸他柔的脸颊,嗅闻他发丝里的清香。这些年里阎正落得更加丰腴妩媚,已是绝佳的半成品玩偶。
“我只想邀你去我的家乡,和我在一起罢了,”我吻着他的耳垂,话语里带上了恶心的撒意味,“你从不给我这个机会。”
说完后,我觉被什么的东西抵住,低一看,阎正手里的枪正对着我的心脏,“……那你答应我,永远不准动我的女儿。”
我挑起眉,握住他拿枪的手,让他的枪对准我的眉心。我摸着枪长大,又怎会掂量不来这是一把毫无威胁的假枪呢?
“我答应你。”
我咧开嘴笑了,握住他的手,将他的婚戒摘来扔向后的万丈深渊。这便是我与妻结合的起源,我一直恪守誓言,即便之后命运如何无戏他,都不再与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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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日起八年时光过去,我与阎正一直住在我小时候曾待过的克钦,这里交通闭、密林环绕,山深谷成了天然隐蔽,是制毒的世外桃源。
阎正睡在我的旁,手腕被锁链铐住,肉瓷白丰盈,像侧卧在床的巨大玉,周能泛光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