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的光――”
“为什么呢?”莫瑞斯嘴,“外公,为什么呢?”
“我没有这样的光。”他生怕自己会耽于伤,就笑了。“我曾经拥有的光,已经在六个星期以前熄灭了。我不愿意变得善良、仁慈或勇敢。倘若我继续活去,我不会这样活,而是刚好相反。我也不愿意过那样的生活,我什么都不愿意。”
他的外祖父准备启程奔赴太阳,疾病让他变得饶了,十二月里的一个午,他对外孙滔滔不绝地说:“莫瑞斯,你在报纸上读到了吧。你注意到新学说了吧……”据报,星群撞在土星环上,被撞来的碎片落到太阳里面。格雷斯先生认为,恶人死后灵魂被赶到太阳系外侧的行星里。他不相信永远地狱的学说,所以一直忧心忡忡,不知该怎样拯救恶人的灵魂。新学说对这一了解释,这些灵魂成了碎片,重新并善里面!年轻人彬彬有礼、严肃认真地聆听着,突然被一种恐惧笼罩住,觉得这番胡话也许是真的。这恐惧转瞬即逝,却使他开始洗心革面,整个格发生了变化。他深信外祖父的信仰是令人信服的。一个活生生的人又现了,他完成了一个创造的行为,这样死神就把转过去了。“能有您这样的信仰,可真了不起。”莫瑞斯非常伤心地说。“剑桥以来,我什么都不相信了――只是在一种黑暗中。”
然而,格雷斯先生不予回答。他说:“在的光――比镁光灯还亮。”接着,他把灿烂的太阳黑的暗、灵魂,以及可见的肉那不可见的力量与上帝之间了个愚蠢的对比。“把的力量――灵魂释放来,但是现在不行,等到了晚上再说。”他歇了气。“莫瑞斯,待你的母亲,你的妹妹们,你的妻和儿女们,以及你的属要善良,就像我那样。”他又歇了气。莫瑞斯咕哝了一声,但是并没有不尊重的意思。“到了傍晚再说,到了傍晚再把灵魂放来”这句话把他引住了。老人漫无边际地闲扯去。为人要善良、仁慈,要有勇气。统统是老生常谈。然而却是真诚的,发自一颗生气的心。
“在的光――”
“啊,我在你这个年龄的时候嘛――如今我看到了光明――电灯可远远比不上它。”
莫瑞斯几乎要倾吐衷了。不过,即使倾吐了,也会被置若罔闻。他的外祖父听不去,也理解不了。莫瑞斯所得到的仅仅是“在的光――为人要善良”这句话。然而这句话却促使他继续洗心革面。为什么为人要善良、仁慈呢?为了某人――究竟是为了克莱夫还是为了神,抑或是为了太阳呢?但是他什么人都没有。除了他母亲,任何人都无关紧要,就连他母亲,也没有多大关系。他差不多是孑然一,为什么还要继续活去呢?确实没有活去的理由,然而他又有个阴郁的预:自己只好活去。因为就连死神也不属于他。死神犹如神,朝他瞥视了一会儿,就转而去,撇他,让他“度过光明磊落的一生”。他完全可能像外祖父那样延年益寿,跟外祖父一样可笑地退休。
因此,莫瑞斯所起的变化说不上是皈依,其间丝毫没有启迪的东西。当他回到家,检查那永远也不会使用的手枪时,突然到憎恶。当他向母亲致意的时候,
“外公,您在我这个年龄的时候怎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