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令柳家族人寻一个方才五六岁的稚过继到她名,”柳寒烟云淡风轻,“也算是与她一个念想吧。那孩哪怕是为了名声,也定会好好照顾她到终老的,总比我这么个令她厌弃的人好。”
“冷静些,”桌上有一人淡淡,“只怕他早便料到了,如今将那些兵士都请到了这里,有五六十人之多。只怕敌他不过。”
可见,蓝颜祸从来都不是那般轻易拐得的,只怕柳寒烟的前路......还有很长很长。
等等,这和说好的不一样!
人在屋檐,不得不低,更何况他是靠着宝玉养活的。只得委委屈屈地低:“那,我是媳妇儿。我吃的不多,也算得上赏心悦目,和当今圣上也有几分交,可帮着打朝中事务......夫君,养我可好?”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文完。
“那个护国公府的庶早已经随着柳清葬了,名为柳宴之。而我,自今日起,与护国公便不再有一丝牵连了。”
“那如何是好?”
柳寒烟:......
“果然还是毒吧!”一人砰的一拍桌,怒,“我的宝玉弟弟,不能这么就让他拐走了!”
而装扮的颇为喜庆的新房之外,也有一株木樨芽晃动了自己绿的叶,忽的了自己的,转化作了个白白的婴孩来。
“哥哥,你冷静些,”他旁的青年拽了拽他的袖,“他连酒都不沾唇,手中拿的还是银筷。”
也不知柳寒烟是如何与当今皇上说的,在面见完圣上之后,不仅自己了尚书,当上了宝玉的上司,还明晃晃领回来了一张圣旨,要与宝玉大婚。
宝玉展颜一笑,斩钉截铁:“不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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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晌之后,方有一人率先开:“去抢亲,如何?”
宝玉满意颔首:“既是这般有用,那便勉养了罢。”他顿了顿,又笑,“谁让你这名字,都是我取的呢。”
“好主意。”另一人摩拳掌,“待我先将那混揍上一顿!”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间竟都生了几分无可奈何来。许久之后,方有人咬牙:“此时不行,总有一次――我定要光明正大地将人抢过来!”
柳寒烟:......
只是大婚之日,众宾客酒酣脸之时,却有一桌客人个个面紧绷,将手中的筷的死紧。
说罢,他方低,于宝玉面颊上亲昵地蹭了蹭:“只是这般,我便不是什么尊贵的国公爷了,之后也无什么俸禄了,宝玉可要养我?”
“你今日说,你是赘婿,”宝玉挑眉,“如今换过来,如何?”
只是这些,都是后话了。
只怕是取名字之时,便已结了这份不可轻易解开的缘分罢。
宝玉蹙了蹙眉,低声:“可是孟夫人无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