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姑娘,”周良好生行礼,“别来无恙。”
百灵一声叹息:“是呀,周公,虽则是姑娘倾慕于你,但你连她长什么样都没见过,怎能随便捡起玉佩呀。”
“玄鸟?”
书生狼狈地踉跄几步,稳住形抬,站在面前的是两名长得一模一样的机人,一个着红衣,一个着白衣,红衣的眉拧起,白衣的用衣袖掩面轻笑。
平时书生经常苦哈哈来穷兮兮走,被嫌弃都是日常,他早就习惯了。如今倒是成了众人中的香饽饽、大英雄,三年来,周良也没适应。
杜鹃
可他脾气好,被纠缠住,也不生气。周良脸上依旧挂着笑容,一边推脱一边往外挤,趁着没人注意,竟是成功地挤包围圈,迈开步就走。
周良急忙解释:“我就是想捡起来看看。”
不行。
说不清楚了!
“哎哎,有酒怎能没有菜,我这儿的小菜糕,周公也带回家。”
周良抬起的脚又落了去。
年轻姑娘不好直接上前,便在周良面前有意无意地“落”手帕、香,还有玉佩什么的,总之这一路,周良脚底就没少东西。
周良:“……”
“竟是杜鹃和百灵姑娘!”
周良长舒气,他还以为是被碰瓷了!
今日不限电,便是解除了宵禁。日常人家纷纷上街庆祝,自然是少不了年轻貌的姑娘。
“陈字?”
“不曾、不曾!”
“我说周公,”杜鹃就没吃过他这套,只是冷笑一声,“你什么呢?”
因而周良一现,就受到了极大的迎。
周良什么人?救了天的人,虽然穷了,但“英雄”的名,总是好听的不得了。况且周良长得好看,俊俏小书生看着无害,还总是笑眯眯的,正是少女们最的那款。
左躲右闪,前又被丢了玉佩,周良刚想抬脚,然而定睛一看:玉佩刻成了玄鸟样式,上面雕着一个“陈”字。
丢就丢吧,至少没直接拦人,周良就当没看见,旁人丢一个,他就迈一个。
要不是他反应快,这一脚可就踩到他手上了!
“我看啊,”百灵掩面开,“周公是想捡起姑娘家丢给他的玉佩。”
周良:救命啊。
诸多拉客、送礼的商贩围上来,吵吵嚷嚷不停。
周良:“哇啊!”
数个念在周良脑海光速闪过,他立刻抬,却只看到一个小窈窕的影消失在人群里。
两双光学镜同样盯着他看。
“小生不曾有非分之想,”周良耐心解释,“只是刚刚看那玉佩分明是玄鸟式样,却刻着一个陈字,觉得有恙,想带走调查罢了。”
玄鸟是嬴氏的图腾,可嬴氏已经……而且这个陈字又……
杜鹃一听,立刻横眉立目:“你捡起来看看,那还不是捡起来了么!”
周良一撩衣摆,刚俯(),准备捡起地上的玉佩,看个分明时――
“一个人喝酒吃菜怎么行,公,到酒楼来吧!”
一双致的绣花鞋抢先一步,一脚踩到了玉佩上。
不上安居乐业的好日。
“周公,这是刚酿来的酒,你喝酒,拿一坛去!”
结果没想到的是,躲过商贩,还有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