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究竟,有多么多么地喜他。
他走前给过我地址,是我为了写信要的,可他觉得写信太贵了,还是邮件比较方便便宜。
那是厚厚重重的深红,就那么坠落,一直坠落。
也许我本来该先发邮件问问他,但于报复心理,我想突然现吓吓他。
“是啊,你真烦!”
玖瑜居然还嫌弃我起来了,看来同个问题一天询问三百七十六次确实有些恼人。
就算想佯装笑容或者垂泪,也无法减轻的重量。
那么远。
不知,全都不知。
“你确定那人真的看过我的,才想认识我的?”
全全,仿佛都在告诉这个我。
都没有了。
什么都没有了。
是吗?
原来……本就无所谓吗?
比泪还绝望的力量。
他呢?他知悲伤的什么颜吗?
杂志社的人知我急用钱后,忽然开,要让我在两本不同的杂志上连载长篇,80元/千字。
在那个迷糊不清的夜里,我似乎了一场同样迷惘不清的幻梦。却在梦里了一个胆大妄为的决定――我要去找他。
就像玫瑰失去了滋的土地,就像云失去了风的陪伴,就像夜失去了它的月光,就像天堂失去了它的翅膀,就像所有唇都失去了微笑的能力,就像指环失去了约定的誓言,就像丽丝迷失了她那场梦的方向。
嘴里微笑着,心却似乎已经遗失到了很远。
无所谓?什么样的人全都无所谓?
就像祝英台,永远永远,寻觅了整块大陆,也再找不到她的梁兄。
我一冷汗得回了宿舍。可构思了三天,脑海除了他一片空白,正当我烦恼不堪时,忽然漂浮过一个念。
写他?
那天站在空的机场时,没有回的他并不知,这座繁华城市的所有声音也全都随他远离。
寂静得仿佛灵魂都已被走。
窗外的天空,阴沉得就和他离开那天一模一样,一抬起能看到,都是血红血红的云雾,红的似乎随时能滴血来。而明明是我的事,玖瑜却哭起来,泪一直收不住,反而是我在安她。
陪着这场空的红绝望。
而我,究竟是在微笑什么,又为了什么微笑呢?
我打电话问过了所有的大旅行社,最便宜的都要两万多。这对一个还没踏社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而言,无疑是个天文数字。
一切都静止无声。
玖瑜急得几乎要哭起来:“都是我的错!我不知你这么喜他!我以为……我本来以为,那样的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谈恋的,我希望你别投得那么深!可我真的没想到……你会那么……那么喜……我现在真的觉得,只要你确实是喜他,其实本无所谓的!”
写一个听不到说不的人……
其他,全。
。
只剩空的悲伤,空的躯壳,残留在这里。
我开始疯狂的打工,可白天上课,晚上打工始终赚不了多少,一个月一千也要存两年才行。就在我到无助时,玖瑜介绍了一个杂志社的人给我,这人看过我在学校BBS上写的短篇,打算给我一个连载的机会。我以为自己听到了天方夜谭现代版。
是怎样的人,本无所谓……
一直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