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开门,她便跌坐在床上。她满面披红,一酸馊的酒气,不知怎的,之行今天化了妆,一脸都化了,我想起了,面包的气味。我便很静默,停在嘴边的话都冷了。
午夜一时,我靠在窗前,听得达响。之行自计程车来,她穿着黑衣裙,黑平底鞋。可怜的女人,这时分我还留神她穿什么衣服。我发觉我留意她的衣服、气味多于气质──可能她没有气质,我忽然很惭愧,这样我和其他男人有什么分别呢,我一样重声,虽然我没有碰过她;或许因为大家都不肯破,我与她从来没有什么接吻抚这回事,也没有觉得有这需要──所谓女同恋哎哎唧唧的互相拥吻,那是男人们想像来搅奇观,供他们目之娱的,我和之行就从没有这样。我甚至没有对之行说过“我你”。但此刻我知,我是非常恋她的;恋到想发掘她有没有气质的地步。我靠在窗前,一颗心火火,得得得得的,之行来了,之行来了。
我醒来,吃了面包,突然发觉面包有一个极馊的面粉味,很接近饲料的一种气息。我吃面包十多年了,这时才分晓面包的味,若得真,哀矜勿喜,很俗套的话了,但这时我实极哀矜,夹着方才分晓的味。呵,世味难言。
这样,我们的居室是“烟花巷”。我们都烟,她红双喜,我薄荷登喜路,两种都是“扮野”到无可救药的香烟。我们都喜TOMWAITS,两人在房中舞,她的极柔。我们都是女。我有时会翻波芙娃,后来嫌不够份,读KRISTEVA。之行喜看亦舒,后来我抗议,她改看沙岗,我再抗议,她看ANCELACARTER。我们都渐有境,我拿了奖学金,她也有申请,但她没有。因为她输给了我。
她笑:“你今天兴吧。我今天很兴。”忽然“撒”的一声,满天币向我飞来。“叶细细,我不过是一个世俗的人。”我掩脸不言。币打在我的手背上,很刺痛,之行掷得累了,便倚在床边休息。一时死静,
我和之行真正的开始。
那天我拿了奖学金,在校刊上拍了照。我记得和她一起购的时候,她看上了一件火红的茄士咩衣,950元,她舍不得买,这时我给她买了来,打算吃晚饭的时候送她。但她一直没有回来。我等到夜渐暗,我一个人在房中没有开灯。那时已是晚秋时分,窗外竟是一海疏散的渔灯,我突然有“langxin如铁”的觉。我以前结交过男友,但从来没有这样地牵挂。之行今天没有叠被。之行今天没有穿绣花鞋。之行的牙膏快用完了,要给她再买。之行的“凤仙味”在房中不散。之行的脂粉。之行的泪。我静静倚在窗边,默默地两滴泪,只两滴,就了。之行之行。
老实说,我只是觉得之行很妩媚,有小聪明,随和,但我其实不大了解她的为人。这也是我们最像一般男女的地方吧,我们起初的引力,都是基于对方的卖相──虽然我不是女,也没有之行的媚态,但我是很懂得低调地推销自己的,我想之行会喜我这类人,这是一种,哎,很隐晦的烟视媚行。她的旗袍绣花鞋何尝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