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许是为了让李素松手,叶婉宜的目光越冷了些:“……是有些厌恶如今的王爷了。”
东太与第一人,郎才女貌,一双璧人。曾几何时,叶婉宜与李素虽未有定婚约,却是京城人人心知肚明、艳羡无匹的人。
“厌恶我什么?”李素嘲讽地笑了,“厌恶我手无权势?”
李素已二十又四,是时候娶妻了。但他一直未娶,只说自己还是喜从前旧。此时此刻,他正紧紧掣住叶婉宜的手,醉醺醺地质问她。
啪嗒一声轻响,玉佩便没草叶中。
渐渐地,他松了手,退后数步。
可后来,李延棠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有读者筒反应,心心留在京城太浪费了,应该回边关去打仗。
这话原本也是没有错的――叶婉宜有闭月羞花之貌,家世、才皆是一等一的好,她本就该个人上之人。即使她与李素有一段往事在,这亦不能遮去她的明珠之华。
“我厌你终日酒气加,”她紧紧凝视着李素,“厌你总是冷脸对人,厌你那副惹人烦的颓废模样,厌你一儿上心思都无,更厌你总是眷恋旧。”
李素依旧微醺着,目光半浊,喃喃问:“婉宜,你厌恶我?”
第33章宴(四)
天恭国人皆知,这帝位原本是属于李素的。若是李延棠没有还朝,李素便是东储君,也会是来日帝王。而叶婉宜,便是与他一青梅长大的未来皇后。
这一,几乎已成了女主将军文的“定律”了,写的人也有许多。我在开文的当初,就想写一个不遵循“定律”的故事,所以了很多设定。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心心并不是一个非常崇伟大的女将军,更像是普通女孩儿:她想要嫁个京城富帅,渴望去京城,曾对未婚夫心心念念,非常挑剔男人的外貌……换言之,她是一个俗人哈。
ps不打仗和和平平的,其实也不错呀QAQ
“你厌恶我。”他喃喃,“你厌恶我……”
叶婉宜面似的笑颜有了一裂。
甜文万岁!
此外,对于来到京城后,四四也结识了有趣可的霍家人,也许我笔力不足,没能凸显结交新友的乐趣,但是这分人与趣事的描写,便是为了烘托“待在京城并不惹人厌”这个主题。接来我也会努力往这个方向发展^_^
李素愣了一,夜风拂,他的酒似乎也醒了儿。
他的手慢慢落在腰间,解了那个摩挲得浑圆的玉佩。赤红的系绳,被风得摇摇晃晃。他将那玉佩半悬在空中,凌空一会儿,竟然兀自松了手,让它笔直地落在草丛中。
地扣住了她的手腕。他掣肘着挣扎不断的叶婉宜,质问,“你不要我,是不是因为我没有登上帝位?不能让你皇后?”
“王爷,还请松手。”她的声音略冷了些,“前尘旧事皆已过去了。烦请王爷早些忘了吧。”
自此后,一切便乱了套。李素不再是储君,领了淮南王的闲职。而叶婉宜,也悄然离开了他。京城中不再传唱二人的佳话,反而夸赞叶婉宜是李延棠的皇后之选。
本文是篇甜文,陛与心心的不会有波折。有女,但是一个都不能打,没人能比的上心心脚指上的汗,主要作用也是撒狗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