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就你这程度,还地痞――笑死我了。”叶昭还是直不起腰,她着睛,“老十二岁起就敢带着大群纨绔在漠北横行霸,是地痞里的,混混里的霸主。天天逞凶好斗,暴躁易怒,动不动就将人打伤,除了推瞎河,乱揍女人小孩,什么坏事没过?闹了几年,越来越荒唐,把我爹气得不行,想动手想训我,被我打断了腕骨,在床上躺了大半个月,差就把我踹族谱,是太爷爷和母亲拼死才将我保了来。那时候漠北的好多人家敢怒不敢言,都悄悄烧香拜佛,祈望我早死,也算除了一害……”
他的脑海里瞬间勾画叶昭穿着大红裙袄,上云髻耸,满镶宝石的金簪银钗,冷若寒冰的男人脸上涂着白粉,贴着花黄,带着杀气,手里提着两把大刀,迈着小碎步走过来,然后像别人家的媳妇那样“羞答答”地叫他相公,试图抛媚的模样。
叶昭问:“我以为你很讨厌?”
叶昭冲他竖起拇指:“好!我就欣赏你直率!”
并用行军打仗的严肃表:“她希望我对你好,还说夫妻相不要太势,向别家女眷多学习,可以适当放柔段,化化妆,撒个什么的,我还在琢磨怎么。”
夏玉瑾思及胡青是她属,不愿招,只糊:“大家都是这样说的,从成婚的第一天起,我从未觉得你看得起我。”
夏玉瑾应声虫似地赞同:“就是,太勉了。”
忽然,叶昭在沉闷中爆发大笑声,她笑得弯了腰,捧着肚,几乎连泪都快笑了来,然后撑着,指着他鼻:“不我嫌弃你什么,都决不可能嫌弃你是地痞无赖。”
夏玉瑾听在耳里,只觉嘲讽:“像什么?你是英雄!我是无赖!你是朝廷栋梁,我是大秦废!两人云泥之别。其实三年后和离,你自己也松了气吧,至少可以选择自己喜的男人,不用和自己嫌弃的地痞无赖过日。”
少年荒唐,恶行罄
夏玉瑾老实:“是很讨厌,但是我更讨厌装模作样,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明明不喜,偏偏要装个喜的模样,这等虚伪,惹人生厌。”
他虽然很嫌弃自家媳妇不女人,但是不女人的媳妇装女人又是什么呢?
夏玉瑾脸都涨红了,愤而喝问:“有什么可笑!”
叶昭犹豫了许久才:“没有,只是觉得……格和你有些相似,大概合得来。”
夏玉瑾想象得脸都白了,他捂着嘴拼死摇:“千万别!你就这样好!”
这是何等恐怖的景?绝对能吓得人把隔夜酒菜都呕来……
叶昭微微震惊,猛地抬问:“谁说我嫌弃你是地痞混混?”
夏玉瑾被这番话震撼了。
叶昭叹了气:“是啊,从小就没学过女人,我也觉得太勉了。”
夏玉瑾撇撇嘴,不屑,“欣赏个屁!”他想了想,见现在大家气氛好,将藏在心里很久的问题提,“你和我素不相识,选择嫁给我,该不是因为听了我乱七八糟的传言吧?”
车厢沉静了一小会,只有蹄声在外响亮扬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