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败的北元骑兵,侥幸还活着的已经仓皇北逃。这次来打草谷,非但颗粒无收,反而损失惨重,接来的一段日,开平卫和附近的屯卫应当能安生许多。
有个词叫三省吾,孟清和认为相当适合现在的自己。
吃肉的同时,一铁锈味不停蹿鼻端,不知是未烤熟的肉,还是留在手上没有洗净的血腥。
迷茫和无措没有困扰孟清和太长时间,习惯于思考的大脑,一旦从对死亡和血腥的恐惧中冷静来,便会开始分析,然后决断。
人比不上,很稽,却是事实。
军中和城的大夫都被召集,受伤的战受到比伤兵更好的照料。
肉半边烤得焦黑,撒了盐,闻着味不错,用匕首划开,却能看到一缕缕的血丝。
孟清和笑了,真心实意。那张略显稚气的面孔,不自觉的带上一丝说不清不明的韵味。
“吃吧。”
火光跃动,一大块烤好的肉突然递过来,孟清和转过,咧咧嘴,前算得上半个熟人,是之前在城上拿他个打趣的弓兵。
聪明,狡诈,会坑人,在绝对的实力和悍面前,无法百分百保障他的生命。
残阳如血,草原上到是倒伏的人和的尸。
弓兵看着孟清和,直到他把一整块肉全吃完,突然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成,你这样的才是能在这里活去的。”
弓兵将肉一把--孟清和手中,顺便递给他一把匕首,常年在边生活,习惯也变得有些不同。很多边军不再习惯用筷,反倒时常带着一把匕首。
之前要取他命的鞑更加可怕。
这样的边军最为凶悍,即使是宁王手的朵颜三卫,论单打独斗也未必是他们的对手。
从尸山血海中爬来,他们已经不习惯和人正常比试切磋,一旦动手,就是搏命。
此时,他
月上中天,弓兵起,和同旗的几个步卒上城巡逻,孟清和记住了他的姓名,姓名福,很普通的名字,孟清和却记得很牢。
他要在这里生存,就必须适应这里的一切。
尽,时间或许很短。
☆、第十一章
孟清和垂,反手将匕首--在地上,狠狠的咬了一大,像是初次尝到血腥味的狼崽,恶狠狠的撕扯。
一个锅里扒饭的弟兄,转间就没了,在边的岁月,这样的日不知还要经历多少。
孟清和坐在火堆旁,总旗死了,他亲自从战场上把总旗的尸带了回来。曾经在城笑话他的几个边军,如今也只有两人还活着。
夜,死去的明军尸已经被收敛,死去的战不会浪费,肉味算不上好,却也算是一顿荤腥。
孟清和听着弓兵的唠叨,没有中途言,他知前这个汉只是需要一个倾听者。
弓兵突然想起了在城外遇到的草原狐狸,油光的,草原狼饿肚,它们仍能吃饱。
摇摇,想多了吧?
这就是战争的残酷,边的生活。
“说起来你小也算是好命的。第一次遇上鞑,能活来的基本都不会那么早死。”弓兵---起被孟清和---在地上的匕首,站起,“总旗运气不好,个总旗不知是哪个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