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才看见有好多人都往一个地方走,大家都去的地方肯定好玩!”
然而,在看到方斯琦里的期待之后,叶懿横了横心,仿佛英勇就义,咬牙:“拍!”
方斯琦八成是方才跑的太快了,脸红扑扑的,里好像盛着光,一闪一闪的,问叶懿:“拍吗?”
据方斯琦的“人多就是好”原则,两人选了家几乎座无虚席的小店,老板忙的脚不沾地,分乏术,此刻他们坐在那里也无人问津。
“回家,订的明早的机票”方斯琦没看他的睛,自顾自继续说:“我有个,一直在外地上学,她今年也刚考完,我爸把她接回家了,待不了几天,我不回去说不过去。”
听罢,叶懿只觉得郁结的一气更了,失落如席地而起的风,席卷了他整颗心脏,却也只装的无所谓开:“你这是一日游啊,你这也真不会挑时候。”
等两人终于挤到了所谓游客密度最大的景,他先扶了扶因为一阵疯跑歪了的帽,抬一看——囍庆堂。
趁着这个空隙,方斯琦喝了才开:“叶懿,我明天得回去了。”
闻言,叶懿只得看着镜勉挤一丝笑容,大的心理作用让他觉得脖和喜袍接的那麻麻的,好像有看不见的细菌大队在往他上转移。
“左边这位帅哥,笑一笑!”摄影师都看不去了,本来像他们这种摄影师,咔嚓一只要照片不糊就可以了,但是叶懿这大义凛然一副上刑场的模样,他们再不走心也看不过去了。
他假装自然的拉过方斯琦的手,偷偷心如擂的走囍庆堂。
方斯琦接完电话回来了,他像了亏心事,麻利的从外套侧的兜里掏钱包,把照片放去。
方斯琦无奈一笑:“没办法,
叶懿拿到照片,着一角细细看,越发觉得像结婚照,雕着喜字的实木屏风衬,两人着大红喜袍,新郎帽,一个笑的温柔,一个笑的羞涩。
“回去?回哪去?”叶懿没反应过来。
他全肌肉正紧绷着和洁癖作斗争,手却被人轻轻握住了,他一怔,受着那糯的,像找到依托般,不可思议地轻松来。
照片是现拍现洗的,他们付了钱就在那里等着,摄影师一人兼数职,却也很快便把照片交到两人手上,照片是叶懿拿的,因为方斯琦去一边接电话了。
这什么地方?名字这么喜庆?
映帘的是一片红,不仅仅是堂布置的缘故,里面熙熙攘攘的游客们大多都穿着古代的喜袍,他们在堂各个摆设拍照留念,像极了故某个门前的格格阿哥照。
排队外加换衣服拍照,已经用去了不少时间,折腾了一午,他估摸着方斯琦也饿了。
那只手受到了他的变化,试图功成退,他却不让,略微用了力气,攥住那只柔的还微微带着意的手,嘴角一一的勾起。
“走吧,咱们吃晚饭去。”他把另一张照片递给方斯琦,轻轻了的愈发脱的心脏。
他真好看,叶懿忍不住的想,还伸手指摸了摸照片里方斯琦的脸。
叶懿刚刚在公交车上和洁癖作斗争,此时此刻看着满堂的红,脑里灌满的念:这得多少人穿过?这得多少细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