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知是又了,就习惯着吧。
至少,他的手,会一直握紧他的。
。
喂,允浩,在中突然别扭地看了看四周,一副贼心虚的模样,这是大街上诶
在中,醒醒,我们到了。
在中啊,郑总裁此时正毫无形象地抱着一堆杂七杂八的小件,别的没什么,那吊兰怎么办?
去敲门不就认识了。
找邻居。
在中一愣,也是啊以他的格当然不会安分地只呆在南昌,好不容易来了一趟江西,还不得到跑跑玩玩?
☆、Chapter30.
虽说是拎包住,但毕竟是租的房间,人味总还是少了。
我养着呀。
多么重要的一件事!有天的话说那就叫生死攸关。
来中国前,因为这一次会住得长的缘故,在中便他居外游的惯例,提前联系租好了一间房。是以到达之后简单联系便谈妥了住事宜,两人放包,习惯了金在中布置的家,这一回就连允浩也顿觉空。
我是说咱们不在家的时候怎么办?
允浩你拉我什么?当事人还完全委屈,放开啦,我要跟小妹妹说话。
在中瞧了一两人握在一起的手,我们这样不太好吧
松手计划由金小花的二度失败告终,期间附赠郑灰狼在某时刻霸地将交握改为十指相扣的重大罪行、以及金小花不自然红到透的耳皆大喜。
台阶不
你自己不好好学中文还不让我说在中撅着嘴,十分委屈地抱怨着,你又□□。
并肩走在江西省会的大街上南昌这地方其实在中也是一次来,但由于他长期跑外的缘故,华东五市早就蹓遍,西北西南也曾多日逗留中文几乎成了金作家的第二语言,连英语日语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允浩看着在中突然脱的样,看起来是完全除去了刚才的迷糊状态,这会正满血得瑟着。
很好。
允浩突然拉住在中的手,阻止了他时不时意向街边的老人小孩搭讪的行为。
你认识邻居吗?
那么,就上街吧。
但金在中是谁啊,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估计这时候就是把金在中卖了,他也会迷迷糊糊地自己走过去允浩这样想着,当然也只会是想想他的在中他哪舍得卖?
允浩默,懊悔自己怎么能忘了在金花花风的时候不要跟他搭话这件事。
允浩握住在中的手,让他在梦里不至独自旅行。
作者有话要说:
另外,他也不缺钱。
置备了枕巾床单、逛了逛南昌的小吃;看了看南昌小摊上的衣服饰,遛过了卖摆件的亮闪闪的小商店在路边摊吃了小吃,购置了必需品和几样材,而浪漫有生活的金才当然也不会放过那些看似没用的东西们什么风铃笔筒之类价廉的小件通通往回捞,末了儿还脑一抱回了一盆吊兰。
,直到今天。
。
。
很可惜,邻居的大门不用金小花去费劲地敲了邻家大一个失足吓得在中差把手里的盆栽直接就扔了去那那那那可是孕妇啊孕妇!
怎么了?
不许说。
在中迷迷糊糊地被允浩摇醒,迷迷糊糊地了飞机,迷迷糊糊地拽着拉杆箱跟着允浩机场,上公交,找事先租好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