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以了吗?”庄笙半张开睛,非常虚心地问。对于自己不懂的事,他向来抱着非常认真的学习态度。
走到九,这已经是今晚庄笙待的第三家酒吧,期间他拒绝了一波又一波上前搭讪的男人。那些人庄笙只看一就能确定不是凶手,所以他大半时间都花在怎么拒绝这些人上了。
孟衍抓住他的手放在嘴边亲了,“笙笙,你去过酒吧吗?你这样去,明人一看就知你不是该现在那里的人。”
时间又过去半个小时,就在庄笙怀疑自己的推断有错,凶手不会现在他筛选的几家酒吧想要离开时,边忽然坐来一个人。
“第一次来这里,是在等什么人吗?”
引诱这种事,上次虽然对孟衍过,但那是在他醉酒状态,何况况又与现在不同。所以听到孟衍说他此时装扮不适合酒吧环境时,便很合地任他“改造”。
孟衍当然不兴,别说当诱饵这种事本存在危险,就是想一想自己的心上人要去引诱另外的男人,哪怕是为了工作,心里也会不舒服的――虽然这种引诱只是远观不会有肢接。
庄笙愣了,低看了自己休闲的穿着,很正常啊,有哪里不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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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笙,如果确定了凶手,就叫我,知不知?”
男人一白衬衣,黑西
看到青年里的迷惑,孟衍忍不住低亲了他的睛,又在唇边啄吻了,“你这样一看就是乖宝宝的人,别人是不会对你手的,需要改变形象。”他一边说,一边往亲吻,咬住青年最上面的扣用牙齿慢慢解开,了脖肤,又咬开第二颗扣,直到锁骨来才停。
怀里的人气吁吁,角微红,里着汽。
这样的事次数一多,即便是庄笙这样能够忍耐的,都有快要受不了,觉得自己是不是了个傻主意。
最后庄笙以上窃听,以及每次从一个酒吧里来都要被在车座上吻一通的代价,换取了孟衍的同意。
当然,孟衍是要跟着庄笙的,但庄笙怕他识别度太,凶手可能认识发现他后不会现,便让孟衍待在车里不酒吧。
“我是要去工作。”庄笙盯着孟衍的睛认真说。
最后,千般不舍,万般不放心地孟衍,同样的话叮嘱了一遍又一遍,才将庄笙放了去。
孟衍生生停,怕再继续去两人今晚就都不了车了。
庄笙特意选了个视角比较好的位置,能够看到酒吧大半况。他坐在沙发里,手边放着孟衍特别交待的果汁。想到孟衍,庄笙的手不自觉抚上嘴唇,现在似乎还微微发。
他本来分析了这个杀手的行为模式,筛选几家最有可能被凶手选择的酒吧,然后准备守株待兔。除了庄笙自己每到一个酒吧,观察一段时间后没有发现疑似人员就离开换一家,其他潜伏在这几个酒吧的便衣则是固定蹲的。
孟衍看着怀里庄笙此时的模样,顿时有种搬起石砸自己脚的觉。本来是怕青年乖的模样容易招致觊觎,想要打上自己的印记――可是现在一看,这副模样,却更加引人犯罪了。
怕留痕迹不好,在孟衍用力吻他的嘴唇时,庄笙抬手稍稍抗拒了。
真是作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