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忽然像被激怒了,一把揽住我的肩膀,然后暴的吻上了我的唇。那是他的初吻,也是我的,生涩,难堪。
时间并非线,有时一日如一生一样漫长,有时又数年转瞬即逝,我们认识了李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是每个月给我们三百块钱生活费的人,他是第一个带我们走录音棚的人,他是把我们推到摄相机镜前的人。我们的第一支单曲打榜成功后,大家喝酒庆祝,李孟微笑着对我说:“林峰,祝贺你,就要功成名就了,我就送你一句话,在娱乐圈里混,记住这三个字――别!”他微笑着向我竖起中指,我听到边的一片哄笑,可是我真的有醉了,醉到可以听明白他的一字一句,醉到任何暗示都无法抗拒。小刀坐在角落里,重的阴影落在他脸上,我看不清他的表,整整一个晚上他都坐在那里,变成一尊忧伤的雕像。
那个夏天我了一生中最疯狂的决定,我揣着母亲给我上中的学费和小刀一起逃走了,我用那笔钱给小刀买了一把红棉吉他,然后就开始了似乎没有尽的颠沛离。
“你是男的,我也要你我媳妇。”他说。
晚上我很不的躺在李孟的床上,用我可以想象的一切方法取悦他,或者作践我自己,告诉他在他面前我永远这样贱,记住我的贱吧,我就没法逃走了。我的唇齿间有金属的腥味,有一瞬间我想狠狠的咬去,让的血我的胃里,那种灼的会穿透我的胃,让五脏六腑都
我又想起了唱歌的疯,也许有一天,我们也会变成他。
“你妈!”我重复着毫无创意的回答。
想,他的愚蠢,他的残忍,那些东西在他的脸上那么明明白白的写着。
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从一个酒吧到另一个酒吧,记忆里那段日永远都是冬天,我们在只能放一张单人床的地室里,湿和寒冷在我们的骨上凿着细小的空,趁虚而,然后像火焰一样的炸裂,每个大风降温的日我都希望我已经死去,只有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才能睡着,我们能御寒的只有便宜的劣质白酒,那时候没有喝成瞎或者脆死掉是一个奇迹。我们疯狂的接吻和互相抚,只有最原始的愉才能避免发疯。
“你妈!”我回答。
当我有了温的床铺,甚至更多的时候,我才知其实刺骨的疼痛才更让人有存在的觉。疼痛从我的肉侵心脏,一一碾碎我的时候,连发疯的力量都没有了。
我想,我愿意卖一切去换一张温的床铺。
5
“如果你是个丫就好了,等我当了大明星,就回来娶你。”他说。
他的嘴唇湿漉漉,粘乎乎的,有草的气味,我忽然想起唱歌的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