牺牲了小半杯的酒,换来在老爷上耀武扬威了一把,还是颇值得的。只是虽然只小半杯酒,还是心痛得不得了。
一个人的真能持续多久?谁
「阿福,你在嘛啊?」老爷拿袖抹了把脸,有些反应不过来。
从古至今,晶肴肉盛名天,「风光无限数金焦,更京江肉烧,不腻微酥香味溢,嫣红冻晶肴。」
为了去除硝的味,一连用清浸泡了多次,再经开锅中焯,清过清,接着,锅加葱、姜、花椒、茴香、,焖煮一小时,便现了扑鼻异香。
店主和邻人尝后,都觉得滋味鲜,毫无异味。从此以后,店主就用此法制「硝肉」,前来品尝的顾客越来越多,不久就闻名全市。
老爷,你贪心了。
「阿福你……」目瞪呆了一,老爷居然哈哈大笑起来。
接来,小火要焖半个时辰加一刻钟。时间空得很,看了看火,我决定回房间去看看老爷。
第十章
把在里泡了半个时辰的猪蹄拿来,一手拎着猪蹄,一手刀,把上的污刮了一遍。从灶上舀了,把猪蹄漂洗净。
老爷或许是个习惯玩的人,这次,却像是放了真去。
不过,心确实沉重起来,好像欠了老爷什么似的。
现在这样你玩笑我玩乐,不是很好吗?
心?
直到第二天妻找硝时才发觉,连忙揭开腌缸一看,不但肉质未变,反而腌得肉质结而香,泽红,蹄白。
传说,在数百年前,镇江酒海街一家小酒店的店主,一天买了四只猪蹄,准备过几天再吃,因天怕变质,误把妻为父亲鞭炮所买的一包硝,当作盐腌了猪蹄。
「唉,你真好玩。有了你,永远都不会无聊。」老爷笑着摇了摇,溺的神却渐渐变得似乎哀伤起来,「不过,要到什么时候,你才会把你的心给我呢?我都已经不顾形象地逗你了,你连笑一都不笑。」
「你刚才被妖附了,你不知吧?」我摆一副无比正经的面孔,「不过放心,我已经把妖赶走了。」
我其实不讨厌老爷,有时候只是迁怒而已。谁叫公主是老爷的妹妹呢?
推开房门,却意外发现房间里空的,老爷已经走了。或许,也不是很意外吧。
刚才丢他,看起来他好像若有所思,变得很失落的样,趴在我那张满是蛀虫的桌上,闷声不响。
酒坛搬到了墙角靠着。致的小箱已经不见了,该是老爷或者陈伯搬走了。
空气中的酒味渐渐淡去,我却突然没有了喝酒的心,去晶肴肉吧。
生火,开锅,猪蹄朝上锅。葱打结,姜切片。一起丢锅中。加花雕,。
净是散发来的酒香,真的好香,酒啊酒……对不起了,浪费了你们。
如果我真的只是单纯又笨笨的阿福,说不定真会上你。可惜,我是没有了心的柳残影。如何去要求一个没有了心的人,来给予真心呢?
我以为老爷至少会生气一的。看来这个老爷是别人假扮的可能,不是没有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