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姿矫健的男人格格不地现在黄昏时的街,斗篷外套是肃穆深沉的墨绿,深短与白丝袜相衬,手上着手套。与巴顿相比之不如他的华致,但胜在净利落,在余晖的映衬给人一种稳重可靠的觉。
“我今年四十一岁。”我巴巴。无论是灵还是黑灵都是长寿的种族,四十一岁对于我们来说相当于未成年,对于寿命最短的人类来说已经足够作为证明了。
他什么都没有说,脚步却渐渐慢了来,走了一会儿,才若无其事地回过问:“你想买什么?”
噗。
不要走。
巴顿曾经是少城主,对于地摊、商铺的东西显然都看不上,心不在焉地站在我的旁边看着,偶尔会说一句“这件是最好的劣质品”“那件勉”之类的话。
巴顿迈开就要走过去。
巴顿抱着,一只直立,另一只膝盖微曲,背对着我压在我的侧上,自顾自地说着“反正没人看得见”就把他那对我来说有大的浮夸的帽扣在了我的上。我顺着他面向的方向,看到了一个卖花女,穿着单薄的布料,她上搓着胳膊,耷拉着脑袋,隐约能看到小巧的鼻尖和巴柔和的线条。
明明只是一个神,却包着千千万万个让我想揍他的理由,为什么我要看懂?!为什么!!
我也忍无可忍:“不必了。”
我忍住莫名的笑意,说:“到看看吧。”
☆、第十五章●神说,你长的很让人放心
“那个小矮呢?”
一路来,我就买了几瓶“劣质”的酒红和茶颜料,一把“勉”的巧的小刀和一件“差人意”的海蓝印花斗篷。
了拽他的手,说:“走的太快了……我想买些东西。”
我:“……”我觉得我受到了严重的人攻击。
巴顿忍无可忍:“我送你。”
“一把年纪了还走丢啊,顺带一提,我才二十一岁,而且从来没有走丢过哦,大叔――”巴顿恶劣地笑着,尤其是说着最后一句“大叔”时。
小屁孩,我生的时候,你的父母说不定还在吃呢,嚣张!
作者有话要说: 每一篇文章都有它的卖,毒式幽默,细腻华丽的辞藻,而不腻的肉,深人心的格等等。本来我想用特设定来作为卖的,可是在前面那几篇几乎没有提及过【泪,所以我现在是在靠摆设般的文案,神一样的猪队友般的标题和与容有五钱关系的容提要来欺骗读者吗【捂脸,鄙人不是故意的,看我真诚的大睛⊙⌒⊙,我会努力步的,竟然看到了这里的读者只要你们“不抛弃”,我就绝对“不放弃”,励志地握拳!!
直到太阳落山,商贩们都纷纷回到了旅店,街上只剩零零散散的摊铺和几个包着巾的衣衫褴褛的浪汉挨坐在某个角落里。
我睨视着巴顿衣服上金光闪闪的苏和排扣,在心里默叹:白白糟蹋了一副好声音。
没有任何据,我觉到了,那个女孩知有人在盯着她。这个认知让我心里说不上的不舒服
“你还是小孩么?”巴顿看了我一我,一语破。神中既带着怜惜,又带着鄙夷,既写着“好神奇”,又写着“怎么不叫我”。
“我们走散了。”我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