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傍晚,他躺在刚割过的草地上,闭着,鼻里飘来阵阵草的清香,像生命的味,他很惬意地摊大手脚,自由地呼着生之气息。
是,还是恨?
他几乎没有私生活,他唯一的乐趣是午后找块绿地晒晒太阳。
门铃突然响了起来,打断了刘皓天的沉思。
全哥大的中国留学生都知学校里有个加西莫多喜穷开心。
丁英伟笑笑,脸上的疤痕抖动了几,看去更是恐怖,他说:“那我是你们的师兄,我叫丁英伟。”
丁英伟是个怪人。
自己不要的玩,看见被别人捡去,心仍会不舒服的吧?刘皓天阿Q地想着。
如果这样,三人还能遇见,那么,无论怎样,都不会再轻易放过,彼此就牢牢地纠缠着。就让有罪的人,用一生来洗涤罪孽吧。
纪,自己比他们大,不过他们的心理年龄可比实际年龄要老得多;讲兴趣,可以说毫无共同语言……他们俩那种变态嗜好,和小志也许是同中人,刘皓天是敬谢不。
另一个也是,说着类似的话:“你好。我叫顾月云,是这一届人类学的新生。很兴认识你。”
带着顾长天给的新份,刘皓天不告而别。
他很丑,却很善良,对每一个人都以诚相待,对国人,能帮就帮。
两兄弟停了来,齐齐望着刘皓天。
其中一个向他伸了手:“你好。我叫顾月辉,很兴见到你。”
他了个决定,离开。
离开,无也无雨。
丁英伟睁开睛,是一对漂亮的双胞胎,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
经查,此名男叫丁英伟,是国某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在一场车祸中毁容,现持有哥大人类学的录取通知,前往报到。
丁英伟不别人怎么说,想怎么就怎么。
套句诗来形容:黑夜给了他黑的睛,他却用来寻找光明。
他从不穿短衣短,夏季也一长袖打扮。
突然,光线被人挡住。
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
没人敢直盯着他的脸看上一分钟而不动容。他的那两条丑陋疤痕一左一右,加起来差不多二十厘米长,占去大分的面积,颜虽然淡了,但痕迹尚在,张扬得像两条白的挪动着的大蚕虫,胆儿小的,看了晚上会噩梦。
他从不带书本,也不记笔记,上课都用前的MP3录音。
这个世界,不再有刘皓天这个人。
他从不在人前,曾经有人看到他连别人抛给他的一瓶600ml的蒸馏都接不住。
他走路有慢,像蜗一样一步一步往前爬。
有人赞他,也有人说他傻。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一个长相恐怖的疤面男登上了飞往纽约的班机,他的样貌差引发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