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在后世看来也许很俗气,不过在民国年代却是惊世骇俗的。雪兰把血鬼这个种化了,这将是一本真正富有创造力的科幻,的第一完全是为了销售量和知名度而量打造的,不需要什么深度,只要故事彩就足够了。等到第二、第三面世的时候,才是真正展开血鬼社会的时候,于是笔名为玛格丽特的女作家开始正式在上连载了。
然而一刻,伯爵的未婚妻自尽了,她不愿意成为人们威胁他的工,于是抓着人们握在手里的刀剑,刺了自己的膛。
作为一个宅,姑娘其实一都不纯洁,她的思想之‘深’,见识之‘广’,无论河蟹如何纵横,也始终是随年龄呈正比增长的。
然而雪兰却有了一件十分烦恼的心事。
他们去过电影院,去过西餐厅,去过小公园,上课的时候互相飞过,放学的时候过课后辅导,算一算都已经交往一个多月了吧。
人们害怕夜晚到来后,血鬼会来大开杀戒,于是威胁屋里的人,来吧,不然就杀掉这个女人。
于他深的妻那里。
因为在民国谈
别说二垒、三垒、四垒了,这个家伙什么时候才会主动跟我牵一手呢?正跟王少爷沿着小公园散步的雪兰默默地想。
未婚妻早就上了伯爵,在知他是血鬼后,也依然他,她想跑庄园,却被愤怒的人们抓住了。
得知妻已经死了,伯爵最后的人也随之埋没,他开始在黑夜里浪,他已经变成了另一个红发女,对于杀戮再也没有慈悲心。他甚至因为孤独,于是也像红发女一样繁衍了两个孩。
伯爵又回到了他的土地上,可是距离他离开已经过去了很多很多年,他的妻早已经被埋葬,现在这块领土上的伯爵是他的孙。
就这样又过了很多很多年,女主角玛丽发现了地室中的棺材,棺材里的伯爵早就已经变成了尸,却因为玛丽的声音被唤醒,然后他再次看到了活生生的,妻的模样。可惜作为一尸,他只能无力地躺在那里,直到小偷把鲜血滴在棺木里,伯爵才重新获得了力量。
可惜他们是血鬼,虽然用迷惑人类的能力得到了贵族的衔,却整日躲在自己的庄园里,从不在白天门。如果是陌生人也就算了,熟悉他们的人一定会觉得他们很奇怪。
很快未婚妻发现了他奇怪的地方,她非常恐惧,就把这件事跟自己的母亲提及了,她的母亲意识到事的不对劲,就派仆人去调查,结果仆人看到了他们血的场景。
伯爵见心的人已经死去,便不愿意再活在世上,未婚妻的父亲不想就这样简单的杀死伯爵,他把他钉在了棺材里,永远锁在了城堡的地室中。
就这样过了五百年,有一天,伯爵带着他的儿女们参加宴会,在这场宴会上,他遇到了一个跟自己曾经的妻一模一样的女人,不仅仅是外表,她们连声音和好都那么的相似。
人们把附近几起死亡事件归罪到了他们上,认为是血鬼到杀人,于是大家聚集在伯爵的庄园外,要求伯爵来,否则就烧毁庄园,烧死血鬼们。
☆、第98章
于此同时,雪兰跟王少爷已经正式约会过三次了。
不知不觉间,伯爵已经把这个女人当成了妻的转世,他再次上了她,甚至冒着暴份的危险向她求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