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啊?男的女的啊?男的我可不去,女的就去。”
不去,我要去商场。”
“女的,可大了,郑总,快来吧,我让她洗净边等着你。”
刚放去的是迪克仔的老碟,了好几年了。
“真的,南京路,之前我带你来过的,快过来。”
郑哲打小就讨厌歌厅,大了也讨厌KTV,倒也不是他不接受新事,而是他天生五音不全,唱歌已经不是跑调,而是只有俩调,一个调一个低调,大街上走街串巷卖切糕豆糕豆面卷五花糕的喊的都比他唱的好听,但即便先天条件残疾成这样,郑哲也不服气,他自认为说话声音动听,低沉磁,比吴江舟那种公鸭嗓说话好听多了,然而却唱不过那种破锣嗓,凭什么?他实在咽不这气!
前面的红灯还剩十几秒,郑哲放手刹,正准备起步,结果电话就响了,还是张
手可及,却遥遥无期,有些东西就活生生的在他前,吊他的胃,从年少吊到而立,这东西就是不是他的,不好了也不给他,他馋的要命,好容易啃几,咽去从来都不是甜蜜,从来都是他一厢愿的独角戏。
他自然知吴江舟是骗他的,才不会有什么大女人等着他,可他又希望能遇见个差不多的女人,小也没关系,他觉得自己不能这么一个人去,早晚得找个伴儿,只是人年纪大了,上一个人太难,可不像年轻的时候,看见个好模样的,哪怕是个小小也随随便便动了心。
前面亮了红灯,后视镜里的人绪低落,慢慢的闭了嘴,郑哲觉得烦闷,便摁了退键,打算换一张喜庆的CD兴兴。
但郑哲想了一会很快就不想了,他开始疯狂的糟践迪克仔的歌,他一边开车一边跟着唱,由于迪克仔的歌调都很,他唱的声嘶力竭,狂飙音,扰民至极,嗓差没喊劈了,幸而碰上一首调低的能让他的咙稍作休息,然而他唱了一会却觉得不是心思。
郑哲喜他的歌,却实在不喜他的形象,总觉得他一个男的大卷有那个,冬天还能理解,夏天得悟多少痱来,图得什么呢。
“行了你,商场比这儿人还多呢,更不安全,赶紧过来吧,真有人想见你。”
郑哲挂了电话,加足力往市南开。
郑哲现在还是有些不习惯这里的湿气,便把驾驶位的车窗稍微往上升了升,留了大条,自觉凉也没那么湿。
这不正好趁着车上就他自己,个唱片跟着唱唱歌,练练手,也省得等会儿到了包间跑调跑的太厉害。
郑哲呻两声:“你这话说的,太俗,太,好像我要去什么似的,我这种作风正派的成功人士能那种事么?到底是真的假的?你给个准信。”
天已经黑了,时值初夏,海风从车窗外来,微凉湿。
他在老城区,开到那边至少还要大半个小时,然而在这半个小时里,他可的事也不少,他一手开车,一手从CD夹里随便翻一张碟去。
可他换什么也不觉得兴,他兴不起来。
“哎,巧了,我离那边很近,这就过去。”
――我这个你不的人,还单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