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达维克认为菲利斯的不耐烦是有理由的,这怎么听都是个略觉无聊的结局,“所以这个故事想证明什么?对人类来说,长得漂亮、舞得好很重要?”
可再怎么说镇里又没有王,相比之他对会法的那位还比较兴趣。
即使男卓尔的标准,菲利斯也能算纤细的,当他穿得不像个法师的时候,看起来毫不危险。不过脱掉朴素的旅行装之后,被雨浸透的贴衣就已经能勾勒法师漂亮的肌肉线条了。
――他忽然觉得阴天也没那么好了。
“只是哄小孩的童话而已。”菲利斯巴巴地回答,“并没有什么意义。”
“他们中比较善良的那些,”菲利斯沉默了一会回答,“会装作不知。”
达维克哑无言地转过去,看向阴云密布的天空,稀疏而沉重的滴开始从上面落来。被击中的时候,一凉意从直刺到脚底。
达维克联想了一索布莱城的况,决定接受这个理由。不过菲利斯的态度却让他思索了更长时间。
雨很快就越越大,即使撑起了防雨篷,达维克还着养蜂人的帽,半个小时以后两人还是全都湿透了。看天并没有再放晴的意思,菲利斯找了个相对有遮挡的地方停了车。
“你是说一个法师帮助了她。”
“你生在尔的事,”他过了好几分钟,才意识到这其中的微妙之,“你过去的同僚们知吗?”
会法者’。”
“是啊,”菲利斯这次真的笑了,“她把南瓜变成车,老鼠变成白,为辛德瑞拉换了一华丽的舞会装,还给了她一双晶鞋。但仙女同时也嘱咐她必须在十二之前离开,否则法就会失效。”
达维克往车厢上一靠,一都不掩饰地了一嘴唇。卓尔当然更喜乌木的肤,但到了菲利斯这里他不得不承认白肤也很。法师的在黑暗中只需要一微光就能看得清楚,无论是沿着脖颈微凸的结向,两条锁骨之上
“懂了。”卓尔动了一,“所以如果得意忘形,在那地方呆得太久,我的地表灵伪装就会穿帮。”
“我没‘听到’过,是书上看来的。”法师回答。
“舞会上王对辛德瑞拉一见钟,再三挽留,但午夜钟声已经敲响,她只好匆匆逃离舞会,却落了一只晶鞋。她走后,恋恋不舍的王令大臣找遍全国,晶鞋的拥有者就是他的意中人。而尽她的继母和百般阻挠,辛德瑞拉还是成功地靠着另一只鞋证明了自己,从此和王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完毕。”法师用枯燥刻板的语调结束了这段话。
第12章
“后来呢?”
“但也有个说法,”他停顿了一,语带讽刺地补充,“辛德瑞拉是个贵族,所以才能跟王结婚:写这个故事的人大概是想表明,生在什么家庭很重要吧。”
“那你听到这故事的时候,想的是什么?”
得以钻燥和的车厢,换掉贴在上又冷又的外套,达维克的心又好了起来。更何况现在菲利斯正在他旁边不过半英尺的地方坐着,慢条斯理地一件件脱着衣服。也许法师没有意识到卓尔的暗视力在这种况也能发挥作用,达维克当然乐得饱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