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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这是繁华城市中某一人们不屑一顾的角落。

我可以把寄主的修补得很完,重整骨骼、连接肌腱、血和神经、修复脏……但是对非生命的衣服之类的东西却没辙。我甚至连上的血迹都没法清理掉,希望面前不要突然现个警察,把我当嫌疑犯什么的抓起来,那样会有麻烦。

而我不同,我一生就知为什么活着,并且始终不渝地朝那个目标努力。

我在泉边沿的瓷砖上坐来,浑湿嗒嗒的,但是既不觉得难受,也不冷。我习惯这种湿阴冷的觉,甚至喜它。我开始读取宿主存于大脑神经中的咨讯,关于这个世界、人类社会、城市、生活……等等,还有这个以前的所有经历。

我知我现在的样看上去糟糕透了。

血污、发纠结,棕衣和蓝裂着好几条破,粘满了灰尘。我游在不算偏僻的街上,就像个疯或酒中毒的浪汉。

微弱的晨光撒向这座城市,和公园泉边上的我。楼密布的城市,看不到太阳是如何从天际升起的,它如同命运的转折一样突如其来。

一团黑影剧烈地震颤、搐、突起、凹陷,不断变化成各种怪异至极的形状,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寂然不动了。

总而言之,这个叫“裴明昊”的青年又一次验证了我对人类的看法:弱小、无知,并且永远不知为什么活着。

这非常简单。人类的脑容量很大,但他们不善思考,也不懂得怎样更加合理地开发利用。

第1章寄主是个自杀的人类

我发现衣服逐渐被风的同时,肚了咕噜噜的奇怪声响。差忘了,现在我的宿主是个人类,他需要不断摄来补充量,以维持机能正常运转。我开始摸上的袋。

一小叠零碎的钞票、半包湿漉漉的香烟、一个打火机、一小串家里的钥匙,没了。

就像这个原本的主人,叫“裴明昊”的人。他毕业于F大化学系三年了,一份正式工作都没有找到,倒是被非法中介公司骗了五六次。家庭况很简单,贫困,父母双亡,有个哥哥在国外,已经很久没有跟家里联系,生死未卜。他之所以产生厌世的念并最终付诸行动,主要是因为从大二开始相恋了六年的女朋友最后还是抛弃了他,跟一个有钱的商人订婚了。他不甘心地跑去找她理论,毫无悬念地被狠狠羞辱了一番,于是万念俱灰。

好在现在是凌晨三四,街上几乎没有什么人。我一路适应着这个新躯壳,摇摇晃晃地爬街心公园的泉里,把上的血迹和灰尘冲刷净。在这过程中,偶尔路过的几个生活作息时间异常的人看了我几,很快走过去了。――那种神就好像看到别人家的池里爬满了蟑螂。不过我无所谓,甚至有激人类对自相关之外的事漠不关心的本

钞票粘满了血迹,又在泉里浸泡了不少时间,已

一个懦弱的可怜虫,我想。他这一生唯一过勇敢的事,就是有胆从25层的楼来。――其实8楼就足够了,这样衣服也不至于破得这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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