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肯觉得自己应该忘掉路易斯先生,可是那个人总是自动现在他的脑海里,想忘也忘不掉,毕竟狄肯已经暗恋这位先生两年了,他决定再试一试。
天空还蒙蒙亮,太阳刚在地平线上了一丝金的光泽,狄肯采摘一朵鲜红的玫瑰。这是今天清晨开放的第一朵红玫瑰,表面还蒙着一层薄薄的汽,轻轻一晃,汽凝结成一滴晶亮的珠在花上抖动,像个顽的小孩。
狄肯带着这支初绽放的玫瑰爬上了路易斯先生卧室的阳台,然后将这支玫瑰别在了窗边的栏杆上。他愣愣的注视了玫瑰一会儿,心好像突然变好了,起码他养来的花儿能留在喜的人的窗前。
经历了惨烈失恋的狄肯不想继续在布鲁斯庄园工作了,他觉得自己没办法继续面对路易斯先生,他找到了庄园的家,然后请求辞职。
从这天起,他每天趁天不亮的时候,就悄悄爬上路易斯先生的窗台,然后带给他一束刚绽放的红玫瑰,再将昨天凋零的玫瑰带走。日复一日,狄肯心中带着小小的期待,他幻想哪一天,路易斯先生会打开窗,然后将他送来的玫瑰取走。
老家对狄肯到生气,他斥责他说:“实在是太令人失望了,我原本以为你是个好小伙,没想到你这么不负责任,早知当初我就不雇佣你了。现在急急忙忙的,你让我去哪里再雇佣一个新花匠?”
“这就对了。”老伙计说,可过了一会儿,他又疑惑的看了狄肯,‘他’不稀罕?
柴房的老伙计发现狄肯的神越来越萎靡了,他叹了气教育狄肯说:“小伙振作,别为了一个女人这样消沉,咱们虽然没本事,但人的心不比任何人卑微。忘记这一个女人,总会有一个更好的姑娘在等着你,她会心疼你的,比现在这个狠心的女人好一万倍,她失去你是她的损失。”
然而,一天早晨,他刚刚从窗台上爬,正要抬看一他刚才上窗台的玫瑰花。窗忽然打开了,穿着睡衣的路易斯先生站在窗前,苍白的手指夹起了玫瑰,然后面无表的把花丢了来。
玫瑰掉在地上,沾满了泥土,原本透明纯净的洒在土地上。狄肯捡起玫瑰抬望去,路易斯先生也正在低看他,他的金发在微风中轻轻扬起,眸沉静无波,然后他‘吧嗒’一关上了窗。
狄肯睛,对老伙计笑了:“你说得对,我人的心不比任何人卑微,他不稀罕我,总有人稀罕的,我是个好人,会有人喜我的。”
“对不起,先生。”狄肯觉得对家先生万分抱歉,可是他必须要走。
狄肯握着玫瑰,站在冷清的风中,玫瑰花的花刺刺破了他的手指,可是他似乎觉不到疼痛,只是愣愣的望着那个窗台。
酒,人又老实能,比街面上那些混好一万倍,我要是有女儿早就把她嫁给你了。听我的,今晚去|院找个女人好好睡一觉,明天醒来就什么都忘了。”
可是狄肯听对方把自己跟街面上的混混相比,心更低落了。他虽然不敢拿自己跟阿尔瓦先生比较,可是如今也真正知自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