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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垂丧气的唤著他的名字,真没想到,半个月每天在他耳边喋喋不休他却连我的名字也不记得,或是压对我的脸都没有印像?!“我叫方弈,坐在你後面……你要记住啊!”
胜利无人分享,喜悦的心跌落至谷底。不顾队友的搂抱和同学的簇拥,我独自一人来到场,将怀中的篮球放,开始跑圈。
斜了我一,见我不说话,他转就要走,我急忙冲到他面前却有不敢碰他,只能像老鹰一样张开双臂阻止他离去!
“我为什麽要记住你?变态!”冷哼一声,他不再理会我,快步从我边绕过去。
对於一个男人,这种期待就显得那麽不不类。最起码,十八岁的我是无法很快解读这种绪的。
静静的躺在土地上,仰视著那迷人的脸庞,脑一片空白的我说了匪夷所思的话:“这种痛,我已经习惯了……”
第三次过肩摔!
“孔雀?!”
一著急,我也顾不上许多,一把抓住他纤细的手腕。当然,再次犯忌的结果是可想而知,就在一瞬间,我已经被放倒了。
“没有!”毫不犹豫的话语,堵住了我接来所有的问题。
不知跑了多久多远,大汗淋漓的我停脚步,拖著疲惫的躯走向放球的拐角。刚到目的地,一抹影如惊雷一般闯我的视线,震住我的脚步。
“你?你是……”眨眨,他似乎很认真的搜寻著记忆,最後无的宣判:“你是哪棵葱啊?”
长跑是仅次於篮球我第二喜的运动。完全无尽无目的的奔跑能让我的心平静来。可今天,百试不的灵药却完全失效,满脑乱糟糟的,孔雀的影不停闪现。
夕阳,他修长的躯拉斜长的倒影,优雅的单脚踏在我的宝贝篮球上,摘墨镜後朦胧的眸凝视著我。
“孔雀……你、你有看我打篮球吗?”
,简直是超平发挥。激烈刺激的比赛也使我无暇再留意孔雀,当我压哨三分投中使得最终我班以一分险胜对手时,满场的寻找那抹彩影,孔雀却不知何时没了踪影。
那样的目光,在当时我只能想到“”两个字,骨一阵酥一动不能动,张开嘴也不能发有意义的声音。
收回目光,他将球踢还给我。要是别人敢这麽对待我的宝贝篮球我一定怒不可拮。但此时,我却变态的羡慕起那能和他亲密接的球来。
“我……我……”从来没有过吃的病,可一遇到孔雀,我全的神经就会紧绷,打结。突然,孔雀没有焦距的神使我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孔雀,你、你不会……不记得我的名字吧?”
我对孔雀的在意程度已经超了同学、朋友的范围,那种全心的关注一个人以及期待被他关注的心是我十八年来不曾有过的。如果孔雀是个女孩,我敢百分之百肯定我是喜上他了。但他不是,尽他很漂亮,但那种漂亮是属於男范畴的,细看他的五官,虽然现在比一般男孩来得柔和,但轮廓却依旧清晰,可以预料到几年後必定是个英俊的男人。
“喂!你到底想什麽?”手环著,孔雀表现明显的不耐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