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灵的殷绮梅真的很难过,也很悲,饭人,饭魂,她也很疚,也很不甘心。
用过饭,程芸摸了摸上的银簪,摘:“明儿跟娘去城里。”
是憋着,扶着腰去厨房饭。
电图成一条直线发“哔――”的声响时,那种灵魂从躯里游离来的觉。
“娘去,你试试这棉好不好?女孩家不能冻着。”程芸见女儿屋,立刻扭去泪,笑容温的对着女儿,拿那条。
一去半年,再无音讯。
程芸看着粉雕玉琢的女儿穿着鼓包难看不合的厚重棉,一时泪涟涟的又忍不住想哭。
“掌柜的,您行行好,活当。”程芸眉目谦卑赔笑,双手奉上簪。
钱虽然少,却能解决燃眉之急。
看着程芸一门心思的买了好些柴米油盐酱醋茶,还要买好花布给殷绮梅衣衫。
煮红薯也煮的火大了,绵绵的一就碎。殷绮梅看着碗里的红薯发愁。
殷绮梅心说怪不得越过越穷,阻止了程芸:“娘,咱们就买必需品,买米面油盐就行,还得留请产婆的银钱呢。”
又找了两家当铺,总算有一家愿意一两银。
不过就是一盘没烧熟的豆角,竟然让她一命呜呼。
次日,程芸牵着殷绮梅走了一个半时辰,走的殷绮梅都疼了,才找到间当铺。
“娘,咱们晚上吃煮红薯吧?我去饭了。”把对原来父母的思念和寄托在这位古代夫妻上也并没什么不妥。
殷绮梅泪对看不见自己魂魄的父母跪,缘分至此,亏欠了父母太多,只能辈偿还了。
――――六岁的殷绮梅抹去小圆脸上的泪珠,呼哧呼哧的去柴房捡了几个红薯。
这种死法儿实在是太丢份儿了,谁能比她惨啊。
路上各行人匆匆,闹繁华的与她们所住的半村庄式的城郊像是两个世界。那当铺装潢更是大气富丽。
殷父一夜白了发,父母趴在她的尸上哭的昏厥。
殷绮梅扶着她,艰难缓慢的走当铺。
“我的女儿啊啊啊哇哇……”殷母撕心裂肺,嚎哭的死去活来,
“啥破玩意!五十个铜板,当不当!”掌柜的嫌弃的扔回去,不愿意收。
殷绮梅很嫌弃的看着都是补丁的,不过看着自己母亲那张殷殷切切充满愧意的脸,浮发黄,她还是听话的穿上了:“谢谢娘。”
“娘,你要把爹给你买的簪给当了吗?”殷绮梅利索的爬上爬把炕桌搬来。
殷绮梅没戳破她的谎言,半年来,她们就靠典当过日了。
程芸掩饰微笑:“不是的,是娘把银簪暂时搁在那大叔的铺面里存着……娘给梅儿买绢花。”
“怎么能才五十个铜板呢?掌柜,虽然上面的玉石不值钱,这可是纯银的,能当钱使的呀。”
脸模是真的好看,哪怕怀孕导致脸颊蜡黄,她也是的,楚楚动人。
程芸的一套陪嫁的素银首饰全没了,只剩这镶嵌着一小块廉价蓝晶石的银簪是她爹殷实诚送的定亲礼,程芸一直没舍得。
小小的人儿得用着炕桌才能搬走。
其实她娘程芸饭一也不好吃,这个小家碧玉连针线活都差的很,柔弱的像一支鸢尾花,除了脸好看,柔,善良,再没任何实质的优。
她混沌中穿越到程芸的女儿上,这小小女儿本来应该在满月时病死的,因她魂魄而重生,相了整整六年时光,殷绮梅已经把程芸夫妻当仅次于前世父母的养父母看待。
程芸弱,十六岁嫁给殷实诚,二十二岁才生殷绮梅,夫妻俩是最贫苦的底层老百姓,殷家早年的太爷也中过秀才家计还算富裕,然而科举穷三代,到了殷实诚这一代只能劳力农活谋生。半年前,程芸又有了两个月的孕,殷实诚狠心去富商赵员外家了跟车伙计,南行商压货。
程芸嘴唇发抖,捡起掉落地上的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