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初南终于从杜轩的记忆中找了寥寥几个除了家里人之外有印象的人,筛选了一,最后定在了他的经纪人上。
应该是通讯公司发来的,沈谭这么想着,又走了几步,又是一条信息声,他了三天没睡有生疼的太阳,然后才拿手机来。
听见凌初南说饿了,司御接过菜谱很快就去了。
凌初南现在这个约莫一七五上,型纤细,这套运动服虽然他穿起来会大很多,但穿在男人上还是有小,手腕脚腕全都在外面,还好衣服摆够长,才没有肚,这种本来放在别人上可能会有些稽的画面,搁在男人上,却似乎天生有种霸气之,毕竟在他的气势之,几乎不会有人注意到他穿的什么衣服。
从记忆中翻经纪人的电话号,凌初南拿薛正阳给他新买的手机,发了个短信去。
刚了飞机,沈谭还没来得及站稳,便听到手机简讯声音响起。
不过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这家伙一看力就很好,以他现在的本无法招架,他可不想几天几夜不了床。
不过凌初南可不是那多数人,他挑剔地将男人从上看到,还是不太满意。
不过他还是火急火燎的打车去了市中心,安莫斯是世界有名的服装品牌,全国也没有几家专卖店,杜轩只穿安莫斯品的衣服,以前杜轩也老让沈谭给他带衣服,沈谭倒也没有怀疑什么。
到了服装店,沈谭有些缓慢的脑这才反应过来,刚才他收到的衣服尺寸本不是他那位小祖宗的,就算这几天他每顿吃十斤也长不这么大的个啊。
赤着上的壮英俊大恶,两人之间弥漫着烈的火花,这个怎么看怎么让人血脉偾张的有画面,居然除了摸了摸,什么都没!不睡何撩?
沈谭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儒雅青年,从事经纪人职业刚好四年,见证了一个音乐天才的崛起,这次因为音乐会后续事件,在Y国多逗留了一段时间,从让他忙得昏花的工作中回过神来,又得知自家老板了严重车祸,慌慌张张打了无数次电话,却总是得到冰冷的机械提示音,只得焦虑匆匆坐上了回国的飞机。
“宝贝?”司御表有些失措,宝贝好像对他不太满意。
在凌初南灼灼的目光,司御有些僵的穿上了衣服。
“没什么。”凌初南一边回忆着杜轩的人际关系,一边飞快找了本菜谱来,朝司御说,“我饿了,去给我饭。”
凌初南没有听见098心的咆哮,不过就算听见了他也不打算理它,他现在这个况能解锁的姿势太少了,没意思。
看着手机上面的字,沈谭不禁有些昏花,咬牙切齿地盯着手机,这小祖宗!
“谭哥,我没事。请帮我从安莫斯买几套衣服,送到杜宅。尺寸是……”
第二条信息是通讯公司来的,而第一条是一个陌生号码,沈谭有些激动,很快开了信息页面。
作为世界各地到飞的小提琴天才少年,杜轩自然有经纪人和助理这种标准置的,不过他素来孤僻,从不怎么把人放在心里,所以对他们的印象还不如一张五线谱来的深刻,若不是凌初南细心,恐怕还发现不了这人一片空白的记忆中那些单薄的人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