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对他的了解来说,他不是贪杯的人,上没有那些生意场上男人常有的恶习,不劝酒不拼酒,平时逃不过的应酬也掌握着分寸,更何况他这样的人,任何况都得给自己留一手……总之我是万万没想到他喝起来会那么生猛。
说完这句话,我觉到他搂在我腰后的手动了动,似乎是换了个十指交叉的动作,与此同时思考这件事的可行,而我盯着他镀了薄薄一层灯光的睫盯到迷,一轻,脚突然踩空——
酒会上少了我们四个人似乎也没什么差别。
不论过来套近乎的是小姑娘还是老男人,哪怕是塔塔指名姓的人(神他妈一个都不认识),他都没给我机会承人家的,通通替我挡了,并且气定神闲毫不失态。
但这一次,仅这一次,我在他靠近我的时候用一手指阻住他的嘴唇,削薄的唇片被压一柔的印痕,这对立姿态陷静止,我和他幽微却慑人的目光相于咫尺,竟像上一秒才认识这个人似的,心悸得发不声音。
凌晨一,这个陌生的城市早已陷沉睡,街两旁斑斓的建筑失去彩,仍亮着的只有我们脚这一条路。我裹紧上的大衣,握着隽夜的手,前面时不时飘来何故和费娜的说话声,被冷而柔的风去一个宁静的地方,离我越来越远。
我们俩总算落了单。
“能换我低吗?”
第111章
这大概是个令人期待的好兆,它预示着我们终于可以在新的一年的凌晨趁早儿什么,至于是什么,反正我懒得去想,因为它总会负责地指使我正确行动。
这可能是我第一百五十次初恋。谁知。
他把我抱了起来,让我比他一截,抬起巴仰视着我;我看见被我挡住一半的路灯光线拢照着他微笑而眯长的双,里面亮晶晶的,像是淌着灿烂的星河。
大门时何故给夏皆打电话确认地,听说离这里不远,我们步行过去足够。
我穿得也不多,室温如,灯光炫目,酒气熏得人脸颊发。而我就算现在脱光膀也无人问津,主要是边带着个太有存在的男人。
他这一晚上就了两件事,一件是跟前来搭讪的人从善如地微笑,另一件是稳稳从我手里夺过敬给我的酒。
“我不想,”我吞了,“不想老是你低亲我。”
可我仍然担心他这么喝伤胃,从果盘里拣了几只青绿的橄榄给他,看了墙上的石英钟,那何故把杯一放,“爷们儿走了!”
他是很乖,听话不找茬,穿和我款式相同的三件套,发丝不乱,礼数周全,带去特别给人脸上贴金。但就算他什么都不还是暗敛的锐气,令一些对他份有所觉察的人望而却步。
熟面孔喝了几杯就作罢,放那油粉面的老板和姿态万千的姑娘在一旁谈笑,加油吧姑娘,机会总是留给穿得少的人。
“好了……真够
直到了大门费娜还用手指把卖相致的糕嘴里,贵妇般矜持地搓搓手指;我啃了两块小羊排充饥,太奢侈的果然还是不合胃;隽夜嘴里叼着一片盐腌柠檬,不知是醒着还是睡着。
“他酒量不行,”话说得真心实意:“我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