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营长,你怎么说动手就动手呢,我可没叫你闲事。还有这位孔同志,你要借的书我没有,请你赶紧走吧,不要打扰我工作。”陈茉茉抹着泪,扭跟王主任哭诉:“王主任,这事跟我没关系,你一定要相信我呀。”
“整天客气什么。”杨边疆笑笑,嘱咐冯荞:“赶紧回去吧,这雨越越大了,走路慢着儿。”
孔志斌觉着,今天的脸真是丢光了。
兴许因为他重生了,有些事发生了蝴蝶效应吧,不过孔志斌丝毫不会去担心这些,他重生了,他掌握着这个时代的先机,在他里,一切的一切都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骑车的人穿着黑雨衣,形大,一条长稳稳撑住自行车,让后座的人从车上来。
孔志斌瞥了两,从农厂门匆匆经过,拖着两条累酸的往家里赶。然而天不凑巧,还没走到半路,阴沉的天空竟起雨来。雨沥沥淅淅一直,没多会儿,孔志斌的发、衣服就往滴了。
品站过去就是农厂。
通红,泪在圈里打转转。
王主任批评了赵营长几句,说他工作时间乱窜生事,然后就赶苍蝇一样挥手撵孔志斌去。
孔志斌盯着那辆自行车,寻思着再穷也得想法买一辆,不然他个门也太不方便了。然后他惊讶地发现,车后座的人竟然是冯荞。
冯荞罩着一件宽大的深绿雨衣,淋湿的刘海贴在额上,俏丽的小脸泛着健康活泼的笑容。她因为没有自行车,这几天了班都是杨边疆顺路捎带她一段,平时带到岔路,冯荞自己再步行两里路回家,今天因为雨,杨边疆不放心,就一直把她送到了村。
重生的他总有着一种俯瞰众生的心理优势,这却让他心里更加愤恨难平,暗暗发誓:等将来他发达了,一定要让这个姓赵的当面打脸难看。
这前不搭村、后不靠店的,孔志斌一路淋着雨走到冯庄村,雨越越大,孔志斌已经淋成落汤鸡了。他匆匆跑到村一人家的屋檐,寻思着好歹躲一躲,缓气再走。就在这时,一辆自行车从他刚刚经过的路上快速骑过来,就在前边不远的巷停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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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品站的时候,孔志斌往里伸了伸,到底没去。他重生回来这么多天,连一肉都没吃上,真是够煎熬的。想他上辈那是吃惯了鸡鸭鱼肉的,如今重生回到这年代,顿顿饭地瓜煎饼卷咸菜,还不一定饱,简直叫他何以堪。
“杨大哥,谢谢你啦。”
买肉解解馋?算了吧,别说兜里没钱,就是有钱,买回去他爸也得骂,这不过年不过节的,作死买什么肉吃,浪费钱。
“嗯。杨大哥,那你骑车小心。”
孔志斌听他妈说了冯荞到农厂工的事,他记得上一世没有这事。上一世,冯荞就一直在家农活,嫁到孔家之后,又继续给婆家力活。孔志斌倒也没去多想,他现在的心思,除了想着陈茉茉,就是想着复习考,对冯荞的事本懒得多关注。
杨边
孔志斌离开公社大院,在小镇唯一的一条大街上转了一圈,琢磨着怎么能一套中课本和复习资料。大街走到底,统共一个公社饭店,一个农机站,供销社的几间店面里冷冷清清的,店员的脸比他们店面还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