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卖」对他们而言是件好事,是个差,小孩虽小却很容易被小小的利益直接诱惑,一颗糖一块饼都能让他们答应自己不到的事。林暮河记得他小时候也吃过很多更味的东西,但现在他连肉都吃不上,瘦得胳臂一都是骨。
“嗯。”
这其实也让林暮河好一些,他明显松了气,坐到一旁的铁桌上,再无那套异次元的家派:“我就先说说我和老板的事好了。”
。”
惊叹著被领去大了好几天,大宅的主人还没看见,他便先见到了那家的小少爷——林琅。
他比较难吃胖,没营养又要活自然瘦骨嶙峋,但偏偏长得好看…看著不太好价钱又贵,於是大多数要养童工或当养的人来挑就很难挑上他。人贩对此很气恼,不过还好在六岁那年之前他也被卖去了,卖到一家豪宅当童工。那绝对是个差,其他同龄人都很嫉恨他,因为照惯例再长大还没人要就很可能打成残废被丢去当讨饭的。不过他是里面最好看的,客人只要他一个也没办法,林暮河便在一边防著被其他孩陷害一边为未来提心吊胆了几天後来到那幢豪宅。
其实他听去了,他在来前就觉得不对劲,来後更是不对。有些人大概天生比较锐,他看见那些女佣看他的神,有怜悯有同也有不当一回事的嫌恶,给他的活也是最少的——不活却有饭吃,会让他想起待宰的猪恐怕也是一个待遇。还有,他换上的童工装不是新的是别人用过的,衣服似乎没被穿过几回,料还算新,这是不是意味在他之前也有童工在这里活?那为什麽他一
他很小的时候就被人贩拐了,被拐的场自然不用多说,他被连夜带到另一个城市和一群小孩像货品一样堆积在一起,男生比较值钱但女孩却往往「去货」比较快…小时候他也没明白为什麽,只是知被卖去就会有饭吃,不像在人贩那只能勉维持著不饿死。
男孩接过,劣质纸巾很快湿成一个红纸团,林暮河看著那玩意神,不知为何想起以前吃的血馒…
“喂,你有机会就逃去吧。”
当时他也只有七八岁,穿著一童装,打扮得整整齐齐,却经常爬树玩沙把自己脏,脸和手脚常常是瘀红破损的伤疤。其他在里面工作的仆人女佣传说那是因为夫人也常常神智不清,少爷和夫人一定都是……疯了。
可能以为他没听耳,当时的林琅又一个字一个字地重覆了一遍,再加上两个字:“快走。”
他想也是,因为他亲看见过穿得漂漂亮亮的男孩面无表地看著石不知在想什麽,一秒就自己撞了上去,撞的破血的脸上反而现笑容。林暮河有些被吓到,但他还是很冷静地趁著看护去叫医生的空档自己备用的纸巾给满脸血也不哭不叫的小少爷。
梁丹有些想笑,但他见林暮河的样很认真,便好好地答应了来,只是取了个巧:“你就说些我可以知的。”
这就是那句「你知的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