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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昭笑着笑着,忽然笑不了。
夏玉瑾第一次在她毅冷静的脸上,看见了深深的悔恨。
车厢沉静了一小会,只有蹄声在外响亮扬起。
夏玉瑾撇撇嘴,不屑,“欣赏个屁!”他想了想,见现在大家气氛好,将藏在心里很久的问题提,“你和我素不相识,选择嫁给我,该不是因为听了我乱七八糟的传言吧?”
夏玉瑾脸都涨红了,愤而喝问:“有什么可笑!”
夏玉瑾听在耳里,只觉嘲讽:“像什么?你是英雄!我是无赖!你是朝廷栋梁,我是大秦废!两人云泥之别。其实三年后和离,你自己也松了气吧,至少可以选择自己喜的男人,不用和自己嫌弃的地痞无赖过日。”
叶昭微微震惊,猛地抬问:“谁说我嫌弃你是地痞混混?”
这是何等恐怖的景?绝对能吓得人把隔夜酒菜都呕来……
叶昭问:“我以为你很讨厌?”
夏玉瑾想象得脸都白了,他捂着嘴拼死摇:“千万别!你就这样好!”
夏玉瑾思及胡青是她属,不愿招,只糊:“大家都是这样说的,从成婚的第一天起,我从未觉得你看得起我。”
叶昭叹了气:“是啊,从小就没学过女人,我也觉得太勉了。”
叶昭垂,暗淡了眸:“不说了,我的混账事比你多太多了。”
可是这些不堪回首的往事,她自己却是不敢忘的,因为有些犯的错误,要用一生去弥补。
“因为就你这程度,还地痞――笑死我了。”叶昭还是直不起腰,她着睛,“老十二岁起就敢带着大群纨绔在漠北横行霸,是地痞里的,混混里的霸主。天天逞凶好斗,暴躁易怒,动不动就将人打伤,除了推瞎河,乱揍女人小孩,什么坏事没过?闹了几年,越来越荒唐,把我爹气得不行,想动手想训我,被我打断了腕骨,在床上躺了大半个月,差就把我踹族谱,是太爷爷和母亲拼死才将我保了来。那时候漠北的好多人家敢怒不敢言,都悄悄烧香拜佛,祈望我早死,也算除了一害……”
后来,漠北陷危难,她带领军队抵抗蛮金,拼死反击,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忘却这些过去,最后只记得那个有胆有谋,英勇无畏,让敌人闻风丧胆的将军。
原本有
少年荒唐,恶行罄竹难书。
夏玉瑾应声虫似地赞同:“就是,太勉了。”
叶昭冲他竖起拇指:“好!我就欣赏你直率!”
叶昭犹豫了许久才:“没有,只是觉得……格和你有些相似,大概合得来。”
忽然,叶昭在沉闷中爆发大笑声,她笑得弯了腰,捧着肚,几乎连泪都快笑了来,然后撑着,指着他鼻:“不我嫌弃你什么,都决不可能嫌弃你是地痞无赖。”
夏玉瑾忍不住靠过去,摸摸她脑袋,安:“那个……乖,浪回金不换嘛。”
夏玉瑾老实:“是很讨厌,但是我更讨厌装模作样,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明明不喜,偏偏要装个喜的模样,这等虚伪,惹人生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