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夏本来就是个胆小的孩,更是藏在林语的怀里不来。只是一双明亮的睛,悄悄地盯着四周看。
林语没有说话,倒是张夏小声的:“家里的。”
林语必须挣钱,改善家里的环境,离婚,抚养孩,所有的事都离不开钱。所以她要找工作,赶紧挣钱,才能离开那个不堪的家。
“什么?”林熙晨挣扎,“我不去。”
林熙晨抬:“不用你。”说着继续往前走。
坐上了公交车,林语才算是松了一气。
林熙晨似乎第一次看到这样势的林语,奇怪的看着她,倒是没有继续反抗。
三个人的衣服跟逃荒一样,关键是三个人长得还特别致,倒是迎来不少的惊奇的目光。
倒不是他们胆大包天,实在是林语长得太好看了,以前低眉顺的连脸都看不见现在抬,气质贵,虽然穿着破衣烂衫的,依旧像是鸡窝里的凤凰,卓尔不群。
林语看到他跟着乖乖走了,从怀里拿来两个煮鸡递给他:“饿了吧,快吃吧!”
林语知很穷,但是有些钱必须花。
林熙晨瞬间对林语刮目相看,不由得抬继续看她。还是之前的那个妈妈,但是觉却完全不一样了。
第4章带俩娃找工作
有些大胆的小青年,大白天的就对着林语哨,脸上带着猥。琐的笑意。
,一声不吭继续往张家走。
张夏是女孩,衣服就贵了一些,两衣服一双凉鞋,花了二百多。但是小女孩第一次穿上那么漂亮的粉裙,兴地手舞足蹈的
作者有话要说: 喜就收藏哦!
这也是林语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非常的繁华富饶,跟张家简直就是天堂地狱。
来到张家之前,林熙晨就跟林语的关系很不好。小小年纪的林熙晨似乎特别看不惯林语一样。
林熙晨瞪大了睛,“哪里来的鸡?”
五岁就到叛逆期了,这种孩林语还是第一次看到。
林语抱着张夏,拉着吃着鸡的林熙晨,走到村里的路上,惹来不少人的目光。
首先林语给林熙晨卖了两衣服,一双凉鞋。她不要太差了的,尤其是鞋,制的,底,花了八十多。衣服倒是还好,夏天的衣服,轻薄凉最好,就这样也花了一百二。
而她边的两个孩,漂亮的不像话,粉雕玉琢的跟电视里的童星一样,看着跟农村里的泥娃娃格格不,不得不让人多看几。
原主林语也觉得很委屈,明明是自己费劲生来的孩,为了他跟养父母都闹翻了,为了他好几年都嫁不去,结果这孩本就不跟她亲近。
林熙晨也是第一次来到大城市,一双睛都看不过来,天不怕地不怕的野小也有些紧张,意识抓住了林语的衣服。
张家庄距离A市不算远,坐车四十分钟就能到市里。
现在的林语可跟之前的林语不一样,她抓着林熙晨不松手,调过来他的脑袋上,“你没有拒绝的权利,赶紧跟我走。”说着拉住这小东西就往村东走去。
林语抓着他的衣服,“走,跟我去市里去。”
抬起了,起背了,整个人都非常的神,睛也异常的明亮,看着好像更好看了。
林语伸手抓住他的衣服,“又去哪里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