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们去了斯里兰卡,去了新西兰,去了澳大利亚,更多的,却是走过一些并不那么闹的小镇,甚至到非洲看了看原生态的大草原――可惜的是,连狮这种动,看到他们都是远远遁走了……本没能近距离接一,看来,动的直觉某种程度上要胜过人类太多。
直到最后,他们在芬兰的一家小教堂里,为对方上了戒指,他们之间不需要有什么承诺,更不需要用所谓的契约去保障。
他们住在附近,算起来应该是朱蔻红的一房产,那几个老妖怪虽然很少国,但是在国到有窝之后,就将手伸到了国外,这一次的旅行,他们给的建议很多,路线基本都有很方便的住――当然由那些老妖怪友提供。
持续两个月的旅行,就好似是通知家长后的蜜月,他们可以在很多陌生的城市如同平凡的人那样牵手、拥抱,甚至是亲吻,但更多的时候,他们只是肩并肩一起走着,说话、微笑、吃东西,不过,在角眉梢的,只是淡淡的温而已,并不像真正二十多岁的侣那样,他们的遵从的是年轻人所有的旺盛*,心态上却更享受这种相濡以沫的陪伴、细长的。
去吗?”
细细的雪花粒在夕阳中好似金粉一般,而就在街的尽,有一个年轻人抱着吉他,用一种丁曦听不懂的语言在唱一首轻快的歌谣,在这样的傍晚,显得格外悠扬动听。
正想推门去,却听到风中飘来隐隐约约的吉他声。
“再走走吧。”
两个月的假期而已,于他们而言,这是一场别样的旅行。
这里,是他们旅行的第三站。
也许,是因为这样的环境,是因为边的人,是因为这会儿心中的平和宁静,他听着这样的歌声,只是安静地听着。
“要画画么?”
“在看那个银的面吗?”贺望岚一说。
丁曦不知该怎么形容这种默契,贺望岚对自己的了解几乎到了自己想什么他都能够猜到的地步。
“嗯,觉得很有意思。”
“嗯。”
两个人其实只穿着比起其他人来说要单薄得多的呢大衣,却丝毫不会觉得寒冷,丁曦看着旁边一家小店的玻璃橱窗,里面卖一些很有特的小饰。
这么些年,他一直很忙很忙很忙,但是,在娱乐圈里,他不可能完全与这个圈脱节,除了拍戏之外,他也有交际,去过不少次的演唱会,甚至听过各种天王天后歌王伤金嗓的演唱会,却没有今天这个街边艺人的歌打动他。
在他们住的屋有个玻璃花房,朱蔻红请了一个钟工,就是为了天天照顾这里,哪怕是在这种季节,花房里的花依然开得鲜艳,从花房往街的那看去,可以看到他们刚刚走过的街,可以看到那个街边唱歌的年轻人,和他已经铺了一层薄雪的琴盒,丁曦在里面放了一百三十六金,虽然不多,但他和贺望岚去走的时候都没有带多少现金,这已经是他们上所有的钱了。
“真好听。”丁曦叹,“我还以为,现在这个年代,唱歌的都是……那样的。”
丁曦有的,是认定一个人就绝不会改变的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