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夙不知自己该喜还是该悲,喜,是为了红袖这类似于吃醋的举动,让他觉得对方并不是对自己毫无意;悲的是他已经几日不见红袖,对方将他当作泼去的,不再过问。
承胥:有病!
这次的战斗很是轻松,陆远上并无明显伤,只有一不小心划到的细微小伤。
心里虽然在吐槽,手上的动作却是更卖力了。
……
承胥:……
待确定这帮无关人员已经走远,陆远树,回到怪尸旁,原本在怪的利剑被扔在地上,他捡起。
“……陆兄自己保重。”
承胥又是羡慕又是嫉妒,恨得牙。
……
挖怪的心脏,在月观察它的形状,温的,还在动。
一帮手:……
等承胥一帮人完成这项光荣的使命,陆远已经睡了又醒。
承胥带着手,也不回地离开。
他手这帮人的力气可不能与陆远相比,陆远随随便便一刀就能刺穿怪的肉;而他们,若是想将怪颅割,怕是要花费不少时间。
承胥皱着眉,命令手割怪的颅,好心提醒树上休息的陆远:“陆兄不如选个清静的地方再休息,这怪哀嚎不止,怕是会吵到陆兄。”
陆远眯了眯,左手狠狠一,将怪心脏碎,扔到地上,这一,才算真正了结了它的生命。
呵呵,不就能独自一人猎杀一只怪吗,还真觉得自己了不起了?
承胥以为陆远正睡着,犹豫着要不要叫醒他,对方率先声。
众人:你行你上?
所以才会在怪起飞前,就趁它没注意,将打了活结的绳索套在怪尾巴上。
他忍不住促自己那帮手:“快,都没吃饱饭还是怎么着,取个首级都要这么久。”
陆远也不回,任冷风卷起尘埃和残叶覆盖尸,等着渐渐腐烂,最终化为白骨。
好像……还真了不起的。
了。”
“东西拿到就走,还留在这碍?”
卓夙看着十一此时的状态,似乎已经乐不思蜀?
自从那天被红袖看到自己和十一有所“亲密”接,红袖直接让他成为十一的专属,暂时搁其他工作。
丢剑,空着的右手捂上自己,去受自己的心。
只要看到一个起始动作,他就知对方接来要什么,可以这么说,连怪都不知自己想什么的时候,陆远已经知晓。
因为卓夙这几日总
在这段时间里,怪不会死,只会一直发痛苦的呻-。
啧,这位冷大爷怎么不好人到底,帮他们顺手把割,也省得现在听着怪一直发悲鸣,惹人心烦。
树上,某位大爷正翘着二郎,手臂枕在颈,一脸惬意:“我就是想听着它的惨叫声睡,才睡得香。”
一切都如他预料一般的顺利。
之所以能这么游刃有余,是因为他非常、非常熟悉这个家族的战斗风格。
承胥想起刚刚陆远无的话语,忍不住打了个冷颤,肯定是深夜的树林太阴冷了,肯定是。
回看正被慢慢卸颅的怪,朦胧月光,一地鲜血,着怪时不时的呻-,画面可怕而惊悚。
距离陆远离开,已经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