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易斯非常惊讶:“儿童读?真的吗?”
“你猜不到的。”刘修斯笑答,“是儿童读。”
房间裏大份的灯已经熄灭,只留著两盏橘黄的床灯照著。刘易斯便在暗来的房间中朝光亮走去。借著灯光,刘易斯看到,已换上睡袍的刘修斯正背靠雕花床的垫坐着,手里仍捧着书。
刘易斯仰脸躺着,抬看著坐在他边的刘修斯。说起来,他真的很少以这样的角度去观察刘修斯。
连刘易斯自己都到惊诧——回想起来,这些简直都不像是自己会到的事。
“可能因爲我的心是个儿童吧。”刘修斯忽然笑了起来,“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
淋浴过后,他换上了睡袍。看著镜中的自己,刘易斯发现这睡袍显然有些过大。他仔细看了看,摸到面料是轻柔细密、轻盈透气,花纹优雅,细微都有设计。刘易斯便判断这睡袍应该不是度假屋裏备的睡袍,更可能是刘修斯自己带的。
刘易斯无由来的慌乱,勒紧了腰带,发现睡袍仍显得宽松,很多锁骨和膛的大片肌肤,但手掌却被衣袖完全覆盖着,真正的“衣不称”。
一般来说,一个人被从而上地仰望著,一般不会太好看,因为这个角度确实刁钻得很。可刘修斯确实是个实打实的英俊男,从这个角度看,颔的线条更加分明,连著修长的颈膊,彷彿像画裏的人。
那么说这是刘修斯的衣服了……
这本书用包书纸包裹,封面被完全覆盖起来,所以看不到书名。刘修斯摊开了扉页,放到了刘易斯面前,刘易斯才看到书名——。
刘易斯看著刘修斯难得朗的笑容,便也被染似的笑了起来:“不会不会!男人的心裏永远都住着一个小男孩!没有人比我更懂得这个理。”
说起来,刘修斯也很少用这样的角度来看刘易斯。一般人躺着的时候,面庞都不会太好看,但刘易斯是个例外。刘易斯躺著的时候,茶褐的髮柔地披散在枕上,琥珀一样棕的睛盈盈地看着自己——刘修斯不得不承认,自己很喜这个画面。
刘易斯便抿了抿唇,他
“那我再猜猜……”
外。
“那……”刘易斯在床边坐,“会是理学的书吗?”
“真的是儿童读。”刘易斯这才相信了,“你为什么要看儿童读?”
刘易斯不由得再次从心叹:哥哥真的是太好看了……
刘易斯定了定神,便推门回到了房间裏。
“对。”刘修斯晃了晃手中的书。
“不是……”
他向来是比较随和的个,怎么会使计诓骗长辈、又千里迢迢、大费周章寻找修斯?
刘易斯一边走近,一边说著闲话,好缓解心浅浅的不安:“在看什么书?是金的书吗?”
他确实想不到刘修斯居然会看儿童读。
说著,刘易斯也轻松了许多,不像刚才拘谨,随意地躺倒在了刘修斯的边。
修斯在看著书,同时又被刘易斯看著。
刘修斯嘴角笑:“怎么,睡不着吗?”
“哎……看来我个还是比他小很多。”刘易斯不知为什么觉得有些沮丧。
察觉到刘易斯的目光后,刘修斯便回望著他。
“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