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
比起被当王养大的白时年,季岚的段明显要更加窈窕几分,原主四肢修长又自小学舞,可谓是天生就适合当模特的衣架。
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季岚川早就看惯了豪门大院里的勾心斗角,见秦珩的手没再向自己的腰上搭,他舒展眉目,半也没把对方的话听心里。
男人都是视觉动,一大早看到如此,秦珩也不由笑了来:“几天不见,想我了没?”
为新并同时肩负渣使命的季岚川,当然要打起神全力以待。
“别、”不着痕迹地躲开秦珩的大手,季岚川装作不好意思,“三爷还在呢。”
知自己这几天胡闹的有些过分,秦珩放杯正:“是,父亲。”
“嗯。”不冷不地了,秦征连角的余光都没多分给两人,秦珩早已习惯父亲的冷淡,季岚川则是乐得对方不找自己的麻烦。
――要不是对原主还有两分真心,他再冲动也不可能把人领回家去。
【唯有白时年,才是那个值得让他用真心去换的人。】
亏得原主是个段位不低的心机受,否则对方恐怕撑不过三章就要被炮灰。
虎虎地完护肤工作,换好衣服的季岚川坐等秦珩上门,照原著剧,对方这个时候已经打算用新忘记旧。
与秦征的古板不同,秦珩撩起人来可谓是游刃有余,对方之前也有几段逢场作戏的缘,直到最后,那些前任们也没来找他的麻烦。
“怕什么,爸他对你又没意见。”看昨晚秦征的态度,应该是懒得他这儿女长,是故秦珩此时哄起人来,倒也比平日多了几分底气。
想起原著中的某段描写,季岚川没忍住打了个寒颤,能把花心说得如此清新脱俗,这位作者也着实是个人才。
经过昨晚那么一遭,秦珩也渐渐回想起了季岚的好来,想起对方到现在还不知白时年的事,他心里也有那么一愧疚和心虚。
作为一个成熟健康且无任何不良嗜好的成功人士,秦征早早就坐在了餐桌前面,秦珩领着人楼吃饭,又恭恭敬敬地叫了声父亲。
因为某人的喜好,餐厅里静得连落针都能听见,好不容易挨过这顿压抑的早餐,季岚川又看到秦征放碗筷开了金:“既然了秦氏,就不要给秦家的嫡系丢人。”
脑海里胡思乱想,前的房门终于打开,着浅衬衫的青年笑盈盈地开门,无端就将夏日的燥去了三分:“阿珩。”
乖巧地,青年望向男人的中满是依恋,秦珩心中畅快,长臂一伸便要将人搂怀中:“走,去吃饭。”
“嗯。”
挑眉一笑,镜中清纯俏的青年立即多了几分风飒沓,照例欣赏完“自己”的貌,季岚川着哨拧开花洒。
对方只比自己大了一轮,但秦珩却对秦征
和自己完全不是一个风格啊。
没意见?那昨晚让我守本分的是哪个?
秦征习惯早起,住在老宅的秦珩当然不敢懒床,哪怕宿醉痛,他也在早饭前敲响了季岚川的房门。
原主被带回家这件事,纯属秦珩在听说白时年订婚后的血上,之后他日日酒吧买醉,半都没想起家里还有季岚这么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