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法医才备一次取全套脏的本事吧?”林涛说,“我就没这个本事。”
“引球。”胡科长斩钉截铁。
“引球?”大宝一脸不解的表,“会不会是神病作案啊?”
“故意让我们发现,”胡科长垂帘,“挑衅警方。”
“那……”大宝挠挠。“可能和死者不熟悉,碎尸剖腹,引关注,抛尸不用包裹,抛尸地选择在闹市区。”
胡科长,说:“开始我和老韩分析,死者的在小区后门发现,尸块在前门,这应该是凶手的行驶路线。脏最复杂、最不好携带,我们分析可能是最先抛弃的。所以,我们的搜索重就定在小区前门外的一个塘里。于是我们调了附近一个中队的消防战士,把塘了,发现了沉在塘底的死者的全套脏。”
“说的也是。”林涛沉思,“如果只是简单接的合作伙伴,不会有那么大矛盾去杀人、剖腹、碎尸。”
“有理。”我说,“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合作伙伴杀了人。”
胡科长摇了摇,说:“我觉得这两种可能都能排除。首先,我们对方将近两天的话单行了分析,没有任何异常。他来龙番后,除了合作伙伴,没有联系过任何人。其次,如果是仇家跟随而来,在外地杀了人,有必要碎尸吗?”
“那个……这也不是,那也不是,会是什么样?”大宝急了。
“胡科长,”韩法医推门来,见到我们很惊讶,“你们都回来了?不是去那个什么什么领导被杀的案了吗?”“破了。”我淡淡地说,思绪还在胡科长的那句“不会是自己人
我们不能用常理来衡量每一起案件。所有的案件,或多或少都会有特殊。比如这个案,据调查,方将是第一次来龙番,何来熟人?”
胡科长摇摇,说:“神病作案的特是不顾后果,行为凌乱。但是这个案分尸有序、剖腹有,而且还有个割槽捆绑的有目的的特征动作,看起来不是神病作案。”
“学过法医学的人的?”我问。
“那你分析,凶手取脏的行为,目的是什么呢?”我问。
我抬起看着胡科长,“你觉得,凶手为什么这么?”
林涛提醒了我,我说:“对了,死者的脏找到了吗?”
“我们法医可以从死者开始,一次拉全套脏。”胡科长说,“从本案死者的脏看,确实用的是法医的手法。”
“也不一定。”林涛说,“可能是在龙番有故人,或者仇家跟随方将一齐来到龙番。”
我赞成:“凶手的碎尸行为不是为了匿尸,反而是为了让我们更方便发现。我最担心的事发生了,我们的对手是在向我们挑战!”“而且我们的对手,还懂一些解剖知识。”胡科长说,“不会是自己人吧?”
“不敢确定。”胡科长说,“这确实是一个疑。凶手分尸没有从关节手,显得对人不太熟悉,但是取脏的手法又非常熟悉人结构。我觉得凶手故意不从关节刀,就是为了迷惑我们警方,让我们分析不清他到底懂不懂法医学。”
胡科长摇了摇,说:“我们开始也认为是这样,但是保密门对合作伙伴行了秘密侦查,可以完全肯定他不是作案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