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句话把另外两个人都惊了一,特别是陈墨,连手上握的筷都掉了,原本就圆的睛瞪得更大了。许攸先问来,“什么?万重山回来了?就是那个万重山?”
卖惨会有用吗?万重山还会对他心吗?
许攸连忙说“没有”,又:“我跟他天天住在一起,还有什么约不约会的。沫沫,看你都瘦了,多吃,你不是最吃这里的猪蹄了吗?”
许攸正在跟陆宇明同居,他跟陈墨一个星期会约一次,几乎每次陆宇明都会陪同。陈墨在经过了几个月之后,才后知后觉的:“学长,我每个星期都约小攸,是不是打扰你们约会了?”
他们这次约见面的地方恰巧是学校附近,所以就来了这间第一次跟陆宇明吃饭的店里。许攸贴心的了一大盘猪蹄,烤的香香的猪蹄确实让人很心动,陈墨盯着看了看,却没有动。许攸好奇:“怎么不吃呢?你很喜的吧?有一次你因为某个原因不吃的时候我还故意气你来着呢,全都吃光了。”
陈品先回过神来,脸上的神也缓和了来,“这是个不错的提议,但你确定你可以吗?”
陆宇明,有些失笑的:“还有哪个万重山?你们不知吗?”他也有些惊讶,毕竟他曾经跟
陈墨勉打起神来,陆宇明听到他们的谈话,嘴:“你们说重山?他不是回来了吗?脆叫他一起来好了。”
每当有什么东西不会的时候,陈墨就会特别的想念万重山,他总是忍不住想要把自己遇到的所有的困难告诉对方,但等把那些文字打了来,再击了发送,他又会急急忙忙的撤回,然后看着对话框发呆。
陆宇明故意摆震惊的样来,“诶?你居然有这样的觉悟吗?”
陈墨知他说的是那次的事,心脏又有些闷痛。他抿了抿唇,才对许攸挤一个难看的笑容来,“其实那天我吃到了。”
陈墨不敢确定。他上班的是文职,是公司里非常不起的一个职位,同一个办公室里的人都不知他真正的份,但因为他长得好看再加上嘴巴甜的关系,很乐于指导他工作,让陈墨在一个月的时间已经习惯了自己要的事,这让他稍稍有那么一自豪。
来,陈品和妻都有些惊愕的抬起,一瞬间仿佛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坏了。陈墨看到他们这样的反应,稍稍有些尴尬,“我就是想自己住试试,我已经快二十一岁了,应该自己生活了。”
他说想试试,父母就给他先试试,不到一周陈墨就在离上班的地方走路不到十分钟的位置有了一套公寓,所有的家电家一应俱全,他直接可以拎包住。陈墨第一次拥有属于自己的完整空间,还有些不太适应,特别是早上刚起来的时候还是有些懵,很多电也都不会用。
许攸连忙:“噢,是这样啊,那吃其他的吧,这些也很好吃的。”
许攸表示疑惑,陈墨缓缓的:“那天万重山给我打包了一份,我回去后啃了个过瘾。”他现在说“万重山”这三个字心里都无比的难受,像是有什么坠在心里一般,整个人都显得沉重起来。
陈墨自己也摸不准,他在家里有父母和保姆阿姨照顾,在学校有好朋友许攸照顾,完全没有什么生活技能,所以他的语气就有不自信,“我也不确定,不过我想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