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远,公主坟那边的胡同。”小时候在京城待过几年,那儿打小跟着父母住那里,那个老胡同住了也有八九年时间,只记得胡同里的四合院虽然老旧,可邻居街坊都很,偶尔还会走街串巷的,互相照应也是常有的事,不像现在同住一栋公寓里邻居见面都当空气似的,问声好都能要了他的命,还是怀念小时候老胡同的那种风。
拿手机看了一,已经快九了,这边街上也没多少灯,显得整条路昏昏暗暗,好不容易走了近一百米才见到一盏灯,还是那种残破的老式路灯,歪扭的低垂着脑袋挂在灯杆上,折橘的光,周围密密麻麻绕了无数的蚊虫,越看越显得此荒凉。
我还以为她是扭到脚了,忙走过去,担心的问:“怎么了?是不是崴到了?”
她摇摇表示没事,手在我肩膀上,借着支站了起来,一边的却往后勾起,拿手把鞋脱后,又用力的将鞋甩了甩,这才顺了一气。
以前还闹的地方,如今早已大变样,看来时间不等人,这跟回忆中的模样已大相径庭,也过了十来年,变样虽然能够理解,可也禁不住心里有些许惆怅的。
“以前的家?哪儿啊?”
方娜嘿嘿一笑,拍拍吃得圆鼓鼓的肚。“门禁那是针对学生的么,我是教职员工,人家不会难为我。”
菜过五味后,摸着吃撑的肚走来,方娜问:“接来还打算去哪儿晃么?”
我以为方娜会先回去,没想到她却兴的,说:“那行啊,我跟你一块儿过去瞧瞧,反正就当饭后遛弯儿,反正时间也还算早,不急着回去。”
,一打,一打羊肉串,各类蔬菜,烤茄,烤凤尾菇,又要了一瓶雪碧,没敢酒,怕喝多了两人回不去成大问题;等东西都送上来后,赶紧把各种肉架在烤盘上,不一会儿望着那油滋滋的肉串开始变,香味也扑鼻而来,两人肚的馋虫都勾来了,拿着睛一动不动的盯着一片片的肉,等可以吃了,都争着抢着放到嘴里呼呼的大吃,也不了,狂嘴里,吃得不亦乐乎。
“没有,就是方才那会儿疼得很,把石甩开就好了。”说完她放开我,把鞋扔到地上,脚踩了去后又跺了几步才重新迈开步。
她既然都那么说了,我也倒是乐意有个人陪着一块儿去,于是两个人又去乘地铁,换了几条线才到那边。
我低着想了一会儿,忽然就说:“我想回以前的家看看。”
“那没伤着吧?”
“哎哟!”
到了四环东北的公主坟还得往前再走五六百米,穿过前面的街就能看见胡同了,胡同也有好些年的历史了,这边远离市中心,越是往里走越是觉得有些荒凉,加上近几年市政府了搬迁通知,大多数居民已经搬走,留来的人家也大多数是些买不起房的,只能认命继续住着的钉。
“这路是人走的么?沙全跑到鞋里了,你瞧瞧,那么大一颗石,得我脚板疼死了。”
“学校那块没门禁么?”我记得之前读书的时候理得严格的哈,要是错过了门禁的时间,也就只能偷偷爬墙了,但也容易被警卫发现。
后边忽然传来的方娜的痛呼,我赶紧扭一看,方娜正蹲在地上,五官正紧紧皱着。
☆、第七十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