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真真是了不得了!
……
而正在此时,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着火了!着火了!万源客栈着火了!”
翌日,天蒙蒙亮时,街上已经很是闹了。
大伙儿竞相奔走,大清早起来的人们纷纷涌向客栈,连粥喝了一半的都舍了那半碗粥,跑去看闹了……
古人们一向睡得早,起得更早。如今天虽还未亮,但是早铺里已经传了各种香味,吃包啃馒的人不在少数,大街上闹了起来,吆喝声叫卖声从大街上的各个角落里响起,谱成了一曲古代清晨的乐章。
因着段柳河四通八达的缘故,运交通相当便利,吉香镇虽说不是太大,但因在南北路的中段,来来往往过路的客商极多,大多会选择在这里歇歇脚,换行,是以极繁华。
肖宋的手指摩挲了一手中的菜刀,突然便放弃了宰了她为派中老小报仇的念。
其,这姑娘再怎么恶毒霸,也不过是个还未长成的女孩,等她清醒过来之后,首先要面对的便是自己清白不保……且还是葬送在两个男人的残忍的现实。
喔,忘记了。
她这么善良的姑娘,怎么能够一直去那些个打打杀杀的糟心事呢!
……
尼玛差忘记了在这个时代她杀人是不犯法的――只要她武功够,或者逃得够快,不被报复就完全没问题了有木有!
第二十四章
她杀人时的觉虽不算太差,切豆腐般也没什么异样,但是事后回想起来,还是有些后怕的――毕竟不是土生土长的姑娘,在那种法制健全的时代活的这二十多年并不是白活的,现在想想,她都有隐隐可以称之为疚的绪――总觉自己了什么不好的事,犯了错,要被捕快叔叔们抓起来了。
有闹谁不看,大家纷纷站起来望向街尾的客栈,只见那里确实是着了火,客人们住的房间里冒了一大片烟,隐隐夹着火光。
肖宋一袭普通灰的男式衣衫,发束起,用极平常的木簪簪住,乍一看就好似一个平凡至极的商贩人家――连那张原本漂亮白皙的面孔也随着一双手被她涂了一把锅灰,成了均匀的黑。再加上她上的气质有些冷冽,隐隐带着说不的戾气,也没人敢往她上仔细看,来个一探究竟。当然,萧夏姑娘材本就挑,也不指望像胡铃铛胡大女主那般妖娆,腰上系上几圈布,裹得一些,也没人会将她当成女人。多,也就是个瘦弱些的男人!
在这个纯江湖时代是不存在捕快这种职业的,唯一有的也不过是盟主旗的一支飞鹰小队,个个都是武林手,为的便是捕捉那些个罪大恶极之人,为江湖除害。
这个时间,胡大姑娘那副丑态应当是被看在众多镇民的里了吧。在这个人来人往以并不定居的商贩占多
至于胡铃铛胡大姑娘,她现在这副模样,这样一刀杀了她反倒是太便宜她了,她要她好好活去,清醒地面对这些不堪回首之事,一生都难以释怀!
在一片喧闹之中,一个穿着普通灰衣衫束了个发髻的年轻男人低着,反其而行之,离人群渐行渐远,走向了镇外的段柳河。
说起胡大姑娘……
肖宋冷冷一笑,好心地撩了一把船边的河,河沁凉,带着晨起时分的寒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