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丢人了!
254、254
关于项云珠的喜好,柳一志不曾打听过,他只是在暂住于宣亲王府期间偶闻项云珠喜看话本与听说书,并不知晓她竟还有自己写故事的喜好,压没想到这本写写又划划的故事乃自她之手,只当她是从哪儿得来的“珍贵”手稿。
到了梅林之后,萧筝并未多言,只扔给他一杆枪,让他随意使唤一番。
虽已不再像当初在静江府他刚离开时那般难过,可每每想起,她还是觉得难受,绪不由便有些低落起来。
然而旁人则是瞪大了纷纷在猜:不、不是吧?虽然听说小郡主火辣,可不至于大白天的就把人咬了吧?还是咬在脸上!
云珠写了满当当的厚厚一册,柳一志看完也不过才花了一个时辰而已。
而柳一志因为一门心思全在话本上,本丝毫未有注意到对面的项云珠将他瞧了又瞧不知几遍。
她到得孟兰茜所租住的小宅门前时正巧见着石山从院里来。
石山穷
京城的深秋有如静江府的深冬一般,冻极了人,孟江南早早便叫小秋将棉帘拿来挂上了。
听说宣亲王对小郡主就像护犊一样,谁敢靠近小郡主一丁,他就恨不得将对方给往死里揍,他会何时来揍这个穷小?
项云珠则是发现,其实这个柳笨瓜长得还好看的,尤其看书时的认真模样,是一种读书人才有的好看。
“啊……!”柳一志话还未说完便被项云珠一拳毫不犹豫地打到了他脸颊上。
不,不对,这姓柳的穷小到底和小郡主什么关系啊
项云珠低落的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听得柳一志如是说,她面上又重新写满了期待:“怎么样怎么样?”
只觉自己万分无辜的柳一志捂住自己得老又疼得厉害的脸颊回到自己上值房的时候发现所有人看他的神都不大对劲,就像是茶楼里那等着说书人将故事继续的茶客的神一样。、柳一志将自己脸颊捂得更严实。
当初孟兰茜在宣亲王府将养时,石山也被向漠北带回府上治疗一的伤,在孟兰茜搬宣亲王府后半月左右,他的伤势也恢复了七八成,在前去听雪轩同向漠北夫妇谢并告辞的路上被萧筝遇着,萧筝瞧他一便觉他是个可塑之才,便将他带到了梅林。
于是,在某些事上的确一筋憨实的他十分耿直:“不大行,这故事无非就是市面上大多话本上所写的有人终成眷属,故事老套,节不够曲折,不能引人胜,可读不,向小妹你这是――”
气死她了!她再也不要理他了!
然看着看着,她又忽然想起了楼明澈。
这期间,项云珠由原本地端坐着到两手托腮歪着脑袋盯着他瞧,从他上的发冠到他的鼻到他的衣服再到他捧着书的双手,因为百无聊赖,所以她将他瞧得前所未有的细致。
才过巳时,孟江南便带上小秋,往嘉阳胡同去了。
什么嘛!这个柳笨瓜!她写的故事明明这么好看,他竟然说她写得不好!
项云珠气呼呼地从他手中将自己辛辛苦苦写好的话本夺了过来,又在他脚背上狠狠跺了一脚,用力“哼”了一声,气鼓鼓地走了!
“向小妹,我看完了。”柳一志将最后一页书合上,抬眸看向项云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