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名字多年没人喊过,以至于他自己也要想想才能记起来。不知神明有没有听到召唤,但就在此时,奇迹居然真的发生了。纱帘里的小人儿稍微动了动,咳嗽两声,回了他一句平板无波的话:
这神秘的土著有双稀有的金瞳孔,在昏暗的室依然熠熠发亮。他几乎每时每刻都用一种令人生畏的神瞧着自己的俘虏,好像旱季来临时饥渴难耐的土狼一样,有种滴答的意味。每当他靠过来时,都会意识地嗅嗅她的气味,摸摸她的脸,然后在陶醉而满意的微笑中一野兽般的白牙。以至于尼克总是产生错觉,觉得这男人一刻就会把她当开胃小菜整个吃掉。
咒语念到后来,土狼已经偏离了主题,心里想得净是自己的愿望了。
“我的名字是……伊,你的新主人。”
第一句是:“不喜穿鞋打?”
但接来的事就乎她的意料了,每次撕掉绷带后,混血儿都会用椿成泥的植敷在她的烧伤上,这东西有不错的镇定效果,很快她就会在冰凉舒适的觉中平静来。接来,男人还会仔细净她的,然后准备烂易消化的耐心喂她吃喝。
尼克想,难是有某种特殊好的变态吗?
土狼很懊丧的想,为什么那时候没有抓住机会好好回答她的话呢?其实不是不想回答,而是因为女人们见到他,不是尖叫着跑开,就是一脸厌恶的让他远,于是从小就没怎么跟年轻女人说过话,实在太紧张。
请让她忘记原来的主人,乖乖听从我的命令。
第二句是:“好吧,随你挑。”
他想告诉她,不喜穿鞋是因为直到变完声他才从海里捞自己的第一双鞋,那时候他的脚掌已经适应了北非灼的沙土。
草束终于燃到最后,土狼朝着纱帘大力挥动那个枯草把,火星四,烟雾缭绕,不知病有没有被驱走,但屋里的苍蝇和臭虫确实争相逃窜。他严肃的将结束词念诵来:
尼克花了三天才明白这个奇怪的男人想什么。刚开始她以为是被敌人生擒,接来会有好一番折磨。这件事她猜对了,混血儿每天从她伤上把凝结的纱布撕来一遍,疼痛的剧烈程度简直让人想咬自尽,如果不是重伤动弹不得,她早就打破碗割断敌人的咙。
请让她早日恢复健康,但也不要健康到可以把我劈成两半的程度。
样白净可的小羊羔……
请让她不要讨厌害怕我,时常跟我说说话……
折磨与照料交错行了两三天,男人还是没有切她哪些位生吃或者烹煮。尼克这才注意到,他每次
“我叫尼克,你快熏死我了。”
忙完这一切,混血儿又拿了烟叶和草药晒扭成的草束,引燃了闷烟来,绕着纱帘一圈一圈转起来。这是驱除病和死神的巫术,古老的语言已经忘记了很多,但教给他使用草药和巫术的老巫师说,心的诚挚才是最重要的。土狼用力默念咒语,试图将神明唤来驱走困扰她的鬼。
但土狼却不这么想,他自以为是有理想有目标的上青年,日过得很有动力。
一般人总觉得土狼外形丑陋难看,行踪诡秘,只能捡些狮吃剩的残羹冷炙果腹,是种令人讨厌又悲惨的动。
她其实对他说过话的,土狼每一个字都记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