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婉婉不明所以,但见著人笑得开心,她心也舒坦了一些。
“师傅也这麽说的。”小婉婉并不太明白“”是什麽,她只是觉著,文风这句话耳熟。而且,她觉得自己师傅定不会害她,不会说她坏话。文风既然同师傅说的一样,也就是好话,是在夸赞她,所以便乖乖附和了。
作家的话:
“哦!阿紫是花魁,是皇里的花魁!”,自认为明白了的小婉婉,给了贤王文风这麽个答案。听了这个答案,向来对自己侄很在意的王爷,不怒反笑:“哈哈哈!真是个宝贝!”
这小东西,用这傻愣愣的童言童语来说这麽一番话,显然是极好的将纯真与淫给完全合在了一起。特别是她那张漂亮得毫无人工修饰的小脸,就这麽直接坦的展在男人面前,让人生想要狠狠将其撕裂的冲动。
“噢──你师傅,也这麽待你了?”莫名的,心涌起几分不快,但很快就被小东西摇的模样给甩开了去。
男被捉住不说,目光也被怀中小人儿的瞬间发亮眸给去了目光:“
☆、(15鲜币)猪蹄诱惑(限)
婉婉这样的,非常能引他这种花丛里待太久,采过太多花的场浪的望。
“小嘴儿倒是蛮甜,我现在有些信,你是花魁了。”敛了笑,低去,贤王贴著她的唇,亲昵的浅了两,刚还清朗的声音也随之低哑了几分,“我才知,有些人,无需太过花俏技巧,也能勾起人的来。”
把这小脸的主人压倒在,彻底的贯穿,是贤王文风当的最念。
豔丽的牡丹采得过多了,百合也尝得有些腻味了,换一朵不知名的小白花,反倒是别有一番滋味。
啊……终於写得顺了儿了~~
PS.贤王会不会是小婉婉滴第一个男人咧?哇吼吼,我会告诉你们我还没想好这种事吗?!
是的,文风突然莫名的就对小婉婉生了念,他把这一切,归功於小东西坦白而纯真的魅力。事实上,这其实还真就是应了那句“以稀为贵”的理。在他过去的猎豔名单中,没有这种不带任何目的,傻不愣登的小可现。而且,过多的胭脂花粉,把那些人的天生丽质给掩了许多。
“暮锦就是阿紫吗?”有兴致这一类的词儿,小东西听不懂,一概绕开了去。
小婉婉还真就没说谎,因为,邬少虽然对她也曾搂搂抱抱亲亲过,但决计没有用那个的东西撞她。虽然隔著衣衫,但“玩”熟了那玩意儿的婉婉,不用探手去碰都知抵在她间的是什麽:“大叔,你也要吐了吗?可是,师傅说,男生最好不要在外光天化日的吐,否则被撞破了容易再也不起了哦!”
“是啊……你比较喜他麽?我不行?真伤我心啊!”半真半假的抱怨之後,贤王文风俯咬了咬她俏脸,双臂紧收,把人更往发发的地方压了压,“你看我都这样了,你还那麽狠心……嗯──小东西,快松手……你……轻些……”
“小东西,现在我完全信你能让暮锦有兴致了……”因为,就连他也有了兴致,想要与她共赴一番云雨去呢!
夥,人家说什麽,她便信了,还信得足足的。
“大叔笑起来,好看。”坦白的小东西,毫不避讳的表达自己对人外貌的欣赏。
刚还有兴趣调戏人的贤王殿,很明显这会儿被小婉婉反调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