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雾手一抖,差就嘘歪了,然后他就见鬼冰凉凉地手扶住小周雾。
些料理和餐厅的简介,但是一次节目能吃几个菜,能走几个店。
他大闹了一场,但是周卫国甚至忘了这回事,将他揍了一顿。
睡后,那只手伸被勾住他的手指,周雾转后将他扳回来,面对面躺着。
第二天,他发现周卫国和他兄弟喝酒时,桌上多了一锅肉,闻不来是什么肉。
它通乌黑,即使只吃剩饭剩菜也发亮。
百里弃低着时,长发垂落到地面,形成纹般蜿蜒的纹路,冷白指骨握住白脚面,一将鞋穿上。
这谁受得了呀。
刷牙时,弯腰去吐,抬就见镜里多了一个轮廓。泡脚时,伸手去找巾渍,一只手就会伸过来递给他。
周雾嚎啕大哭,自己最喜,最宝贝,最珍惜的东西,不仅被扼杀掉,甚至在对方的记忆里没有留痕迹。
周雾低着,脸上的红像是要滴来番茄汁一般,想收回脚,却怎么也收不回。
人,对好看的事都没有什么抵抗力。
芝麻糊从那时候开始,就一直陪伴着他。
黑芝麻不耐烦了,就用前爪来扒拉自己的手。
简直像是一条大狗狗,早上坐着前往台里的地铁上,周雾这么想。
狗不成年时多瘦,小时候脸都是的,周雾经常两只手去那狗脸,得扁扁的。
周雾突然就想到,他家以前的那只黑土狗芝麻糊。
等到鞋穿上后,他才小声说了句:“谢谢……次我自己来。”
周雾一低,百里弃正把鞋捡过来,然后单膝半跪,伸手过来。
他把周卫国最喜的昂贵
……
几页翻过去,差不多就没了,周雾在资料上涂涂改改,放在白熊拖鞋里的脚了来,踩在白熊上碾着。
半夜起来嘘嘘时,他朦朦胧胧地掀开被走去,等他路过洗脸台,他又能看到自己后跟着个黑影。
但是这段回忆是周雾记忆最深刻的,因为芝麻糊陪了他整个小学。
接来,周雾发现,今天鬼的心格外地好,自己在家里忙前忙后,他都跟着,然后搭手帮忙。
他一直以为狗走丢了,在镇上扒着一家一家去问,最后一无所获,直到上了中,他才意识到,当初那锅肉。
没嘘歪。
童年并没有太多好回忆。
这是他的习惯,他碾着碾着,白熊鞋就不知跑到哪儿去了,脚在桌底摸索了一会,到一个冰凉的东西。
到了初中,周雾去镇外读书,初二暑假回家的某一天,他发现,狗不见了。
周卫国,他是不敢问的,他偷偷去问他妈,他妈别开,摸了摸他的,没说话。
那时周雾六七岁,刚上小学,亲戚家的狗产了一窝,多的就送到他家来。
然后周雾就了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