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隐隐起了妒意,若是真可以生,从他里来的,也应该是我。
我抓紧了摄像机,拿开时,生生在上面印了十个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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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我跟着颂文去了拍摄的地。
不得不说,他穿这衣服很好看。领黑衣浅蓝大衣,很符合这个季节的颜。他最适合与自然的颜相,仿佛也是孕育世界的一员。
毫不自谦的说,就算我人品德上如此一无所有,我手里最多的仍可以说是人脉。
于是我托朋友混了摄影团队里,着罩和帽藏在人群中,又跑到一侧拍他。
他工作时候很认真,并没有分给我任何一个神。我觉得很可惜,那群技术烂的不行的杂碎本拍不他半分丽。
我躲在角落里,从他看不见的地方找取旁人看不见的。
他很好拍,很合,所以程也很快,太阳还没落就已经可以收工回家了。摄像组的里有饭,他就脆把当正餐吃了。
我还是有些怂的,没敢凑上去跟他一桌,而是像其他工作人员一样吃盒饭。他们在门外台阶上,我站在二楼栏杆旁看他,怎么都觉得吃不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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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城市很大,大到即使你生活几十年也无法了解他的全。
而人们最先看见的都是那些光鲜亮丽的地方,它们象征着这座城市现代化的望。
所以我俩都习惯,在散步时往那些还未改造过的老城区走。
更喜的是,在这座熟悉的城市里,发现自己未曾了解过的新鲜东西。
先前在微信上聊天,我有意无意的将他引导去一个完全符合他要求的老建筑区。果不其然,他去了。
并且独自一人,并没有叫我。
从摄影结束之后我就没有再亲自跟他,而是叫了别的朋友实时拍摄他的视频。
视频里他又换成了私服,穿着黄夹克和薄薄的白搭,脚上的鞋还没来得及脱,显得致又漂亮。
我却到心痛,因为不能把抹在他如此契合的蓝大衣上。
颂文只前往那些带有历史的建筑,走上我刻意设计的,富有人文彩的路。
他不知从哪里顺了个手电,一路上走走停停,看到有趣的就拿手电照过去,就连路上撕了又贴的小广告都能留得他目光一二。
这片以前是住宅区,后来因为工程原因居民都迁走了,只留了时代变迁的生活气息和始终建不成的烂尾楼。
我听说他最近要拍一叫狂飙的戏,小角似乎需要这样的背景调查,便推荐他来熟悉环境。
冬日的夕阳不似夏天,世界只在五分钟变黄,然后又恢复沉寂。
他迎着光从废弃楼上来时,我看着他橘红的唇和小心翼翼踩楼梯的躯,小腹一阵一阵酸疼。
现代工程总不至于太过黑暗,虽然烂,却还是有灯。
它昏黄的卡在墙上,一闪一闪的铺着氛围,张颂文拿着手电,一步一步的深城市的。
城市的究竟是什么?
可能是我渴望与他交媾的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