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能觉到他的惊慌,与她自己的如一辙。
这么久以来的麻木、漠视、平淡,以为自己早已接受了不幸的命运,能够坦然地面对生命的逝。直到有人向她说起,在永恒的别即将到来之前。她害怕极了,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恍惚间她听到了小玲儿的声音,到不属于自己的、冰凉的泪沾到脸上。但她没有回到她的现实,还留在这里,不得不面对两颗破碎的心。
恐惧更甚,这就是最后一次了吗?然后会发生什么?她努力尝试了,想尽了办法,但什么都没有发生,没有“醒来”,然后一直都没有醒来。她惴惴不安,不知该不该庆幸。她留在了这里,前所未有的长久。
于是约翰实现了自己所说的话,抓紧了接来的每一分每一秒。
他几乎不愿意睡觉。即便已经到了很深很深的深夜,即便一时之间找不到什么话题可以闲谈,他只是沉默而倔地盯着她,在心底暗自庆幸,幸好母亲赶上了,给所有住所都安装了电灯。
如此明亮,就像夜晚从未来过。
但他总是要睡的――满怀忧虑,紧抿着嘴唇,在睡梦里显得忧心忡忡,与日间活跃的样截然不同。刘秀靠着墙,看着他的睡颜。没有人知,天亮之后,她还会不会在这里,他们还会不会再见面。
灯没有熄灭,房间里明亮而温。尽没有必要,但在“梦”里她也可以睡着,她试过。很沉很沉的安眠,就像永恒的寂静,就像死亡。她现在一也不想验这个。所以灯为她开着,没有把她一个人留在黑暗里。
天刚刚亮起的时候,约翰就会醒来,然后瞬间变得神百倍。第一句话,他总是问:“接来想去哪里?”
他们一起游览过许多地方了。他没再那些宴会和沙龙,不理会父亲的警告和母亲的促。他不想再不喜的事了。谁知还有没有明天?
一开始,约翰问她想要什么的时候,她原本想回答:什么都不用,这样就很好。
但显然,她不太好,他也不太好。那个才被揭的未来过于沉重了。
她想了又想,说:“我们去逛逛吧?”
于是约翰慌慌张张地穿好外套,带着她走到街上。
“可惜。”他说,有一懊丧地,“最近都没有有趣的展览。这条街里……除了这个集市,还有……那只有……唉,我希望这对你来说是个值得一逛的地方。”
“这一切对我来说都非常非常有趣。”她真心实意地说,对着亮闪闪的橱窗了一会儿神,想着红英肯定会喜这个地方。然后轻轻抚摸铁艺栅栏上的尖刺,受那种湿漉漉的凉意。“贝克……贝克街?我肯定在哪里听说过这个地方。”
“真的吗?是因为什么?德鲁斯案吗?还是这里将来会发生什么大事?”
“嗯……想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