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比人与猴的差距都大。
一阵喇叭声打断了花韵的思绪,她抬望向远方,带着盔的许昭华骑着电驴赶过来,冷峻的风把她银白的发丝起,鼻尖透着红,冲花韵挥挥手。
花韵隐约记得有一位学弟曾经在场拦她,问她舞蹈是怎么练的那么好的。当时花韵以为桃花运来了,结果只是问舞蹈,于是颇受打击,敷衍几句就跑开了。
“我记得大三那一年的新生迎会上,你一袭红裙,带着犄角扮演血鬼,惊艳了好多人啊,很多学弟都向你表白。”许昭华说。
“都是陈年往事了。”花韵唏嘘不已。
在结束了校长以及各种领导的发言后,校庆表演正式开始,都是平常的歌舞表演,但是未被社会污染、未被人世故鞭打过的学生们来就格外有活力,每一节肢,每一个舞步都散发着青的光芒,这样鲜活的年纪,什么都是的。
花韵家境不错外貌不错,一舞成名,是校园里最惹的所在,而安伯山只是一个父亲早逝拖着一双年幼的弟妹与弱视的母亲同时打好几份工的最不起的所在。
花韵的天赋还算是不错,再加上手长长,练了两个月就有模有样的,舞蹈难度也不大,有舞台灯光和音乐的加持,一前开叉的抹绑带红裙,发中若隐若现的非人类的双角,猩红的双眸像看待猎一样危险,花韵的舞蹈表演收获一大批迷弟迷妹,台尖叫连连。
再勇敢一次又如何?
是人非事事休。
“许总怎么骑着电驴就来了?”花韵惊喜地问。上学时许昭华就是骑着电驴载花韵一块上学,这样的景再现,让她有些鼻酸,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
自从被领养后,花韵的前半生几乎都是在这座名为钦阳的小城度过的,大学毕业后,怀抱着对大城市的向往,独一人奔赴到北淮市,两年没有回来,总觉得这座小城陌生起来,熟悉的样却再也没有之前的觉。
许昭华看着台上正在舞的女孩们,她们洋溢的笑脸驱散深秋的冷酷,就连天空都看起来可了几分。
花韵第一次学舞就是在那个时候,厌倦了永远坐在台当看客,决定自学舞蹈上台表演。
花韵坐稳后抱着许昭华的腰一起往大学的方向去了。
花韵阖起被风酸的睛。
安伯山知月亮就该悬于天幕之上,可是……哪怕只拥有片刻也好啊。
台上唱着的歌正是花韵会的,于是一起合唱起来,镜突然拍到,花韵躲闪不及现在舞台的大屏幕上。
“嘀嘀”
走在校园里,花韵不禁慨,怎么说翻修就翻修!说空调就啊!怎么我还在的时候没有这些!
四年,一千四百六十个日夜,早该忘记你的,可是每当在校园里看见熟悉的影还是会为之一颤,大屏上的惊鸿一瞥已经让我血翻腾,压去的思念又张牙舞爪窜了来。
人群中被朋友拉过来的男生在看到这张脸时突然呆住,双睁大紧盯着屏幕。
“电驴多方便,还能闯红灯。”许昭华的后半句话压低了音量。
无数次在梦中现过的人此刻就和自己坐在同一片天空,听着同一首歌,这奇妙的觉围绕着全将他包裹,心脏怦怦着,四年过去,你恐怕已经不记得我,但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