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打算等这些人走近以后,再反击时,突然有嘶哑的声音从这群人后传来。
那伙混混看见那个年轻人,都纷纷围了上去,看起来要给这个年轻人一厉害瞧瞧。我有些担心那个为我的年轻人,立刻上前,打算型优势去吓退那群凶恶的混混。
哥谭的城区让我到很不安,虽然我很壮,但我在家乡向来是个和善的好人,很少和人起冲突,所以我并不知怎么打架。我希望我不会遇到来找麻烦的人,但很显然幸运女神从不站我这边,不过一会儿,就有一群看起来特别不好惹的人向我走来。我意识地握紧藏在衣兜里的机械气枪,这把枪就是我防的工,我自己改装的,不会致死,但打中了会非常疼,足够应付那些找我麻烦的人了。
“你听听他在说什么?警察?哈哈哈哈!”
“克罗斯,带着你的这群弱鸡,不要让我说第二次。”龙,就是那个年轻人语带威胁地说。
克罗斯看上去有些不服气,但他也没反驳什么,只是神不好地吐了唾沫,回对那些混混说:“晦气,走了!”然后也不回地走了。那群混混看上去也不太福气,但都没有反驳老大的话,有一个走在最后的面嫌恶地对我吐了唾沫。我没理会这些乌合之众,现在我完全被那个帮助了我的龙引了,他上有种我无法理解的矛盾。
“哦,乡巴佬,回乡去喝妈妈的吧!哈哈哈哈!”
我见他要离开,连忙叫住他:“等等,龙先生。”对方非常生气地回瞪我,吼:“嘛?乡巴佬,你最好有什么要紧事!我可是很忙的!”
“克罗斯,如果你打算找这个乡巴佬麻烦的话,我奉劝你最好小心。”那声音虽然嘶哑,但能听来是个年轻人。
那伙混混听见了我的威胁,但他们并没有显害怕,反而各个都嘲讽的大笑。
“你们想什么?”我让声音尽量听起来很凶,以确保能上我的形。“我警告你们,你们这样是违法了法律,我会报警的。”我尝试拿起法律的武。
“都他娘的给我闭嘴!”嘶哑的吼叫响起了,那个年轻人阴冷地低吼。周围的人立刻安静来,连那个混混也不敢再说话了。
“额,龙
但显然龙并不想和我握手,也没有理会我的谢,转就打算离开。但我不想就这样放他走,因为他是我来到哥谭认识的第一个愿意帮助我的好心人。是的,没错,好心人。即使他看上去凶恶非常,但我还是认为他是个好心人,他给我的觉就是那种面冷心的人,和曾经在斯莫威尔地卡莎一样(卡莎是个独居的老太太,非常不喜小孩,但每年万圣节,她都是给最多糖果的那个,而且我曾经看到她为孤儿拉里织圣诞衣。)。
龙看到那些人已经走了,他才语带凶恶地对我说:“乡巴佬,哥谭的城区可不是你这种人该来的地方。”说着,还略显无礼地上打量了我一。我并没有被龙的语气吓到,也不为他的鲁生气,此时,我只想好好谢他。
“哈哈哈,天呐,这是是这辈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哈哈哈!”
着陈旧与混乱。街很脏乱,到都是垃圾,还有浪汉睡在角落。这里的建筑布局非常紧密,到都是阴暗的小巷,还有很多衣着脏乱,看起来非常不好惹的混混在四游。
那些嘲笑刺耳又伤人,刚从家乡离开的我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我的心到很受伤。
等那群人散开,我才终于看清那个站在所有人后的,声音的主人。那是一个带着一红帽,脸上有着密的胡须,睛是很漂亮的蓝,材削瘦,但长得却很的年轻人。他穿的很厚重,在阴冷的哥谭这不算太突兀。上是一件深灰的质外套,没有拉拉链,里还穿着一件褐的领衣,穿着深棕工装,脚上是一双驼的丁靴,鞋底很厚,不过能看来这双鞋穿了很久,上面有磨损的痕迹。令人不解的是,那个混混看上去大健壮的多,但却很忌惮这个看起来不那么壮的年轻人。
那群人领的那个闻言听了来,然后我非常清楚地看见他中闪过恐惧,很显然他似乎很害怕那个年轻人。
“怎么?连你也喜多闲事了吗?龙?”虽然领的人看起来有怕,但他还是装镇定地转回答那个年轻人。
“谢谢你,龙先生。”我诚恳地谢,并上前想和他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