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琮躺了一天便匆忙整军练,他知,陆玦一定会卷土重来,而这一天,不会太远。
☆、第21章
随之,无数士兵效仿。只求杀人,不求活命的打法,让陆玦愣在当场。
可他没有倒。
直到,沈琮仿佛自杀一般,单枪匹冲人群,大刀一挥,砍一片颅。
陆玦穿上盔甲,抄起战矛,纵朝沈琮而去。
巡逻的队伍显然也听到了声音,号角声响彻在忠戍军之间。
“将军,退兵吧!已经折了一半了!”
萧瑟的冬风刮在沈琮和秦鹰的脸上,在耳边也留了锐耳的响声,夹杂在其中的,是铁骑踏在土地上的声音。
陆玦一如往常,未曾现在战场之上。他就像是一个局外人,除了最终的结果,一切都与他无关。
陆玦看向沈琮,他能受到,那个人,已经杀红了。
陆玦在千军万中,寻到了沈琮。
也将这两年的时光,温存也好,算计也罢,都葬在这片火海中,寸寸成灰。
只不过,曾经想要度过的余生,只剩短短两年。
“三殿,丘鹬逃了,我们折了三分又二了……”
血成河,尸骨遍野,天地为之动容。
不是你砍我的颅,便是我你的膛。
“收兵。”
—
“备!备!”他的神紧紧地盯着战场上的一抹影,生怕他一刻便死在乱刀之,手却推攘着跟在边的士兵,“给我备!”
训练有素的队伍瞬间集结,丘鹬和大齐的联军,在这个不见太阳的午后,朝大魏发起了第一次攻。
两年的时间,转瞬即逝。
他没料错,不过三日,齐军的军旗便在江对岸继续耀武扬威。
那柄自己再熟悉不过的剑,被沈琮当作了拐杖,支撑着他的站姿。他的神中,依旧是锐利的锋芒,随时准备着将冲上来的敌人撕个粉碎。
短短三天,士兵带伤上阵,吊着的一气重复着无意义的动作,只有拼命杀人,才能活。
——阿玦,我一直以为我是为杀戮而生,后来我才发现,我是想守护这太平盛世。
陆玦在朝中的动作,沈琮清清楚楚,弹劾的官员忠佞对半,扶植上的也是如此。沈琮背后悄悄救忠臣,搜集佞臣罪证,桩桩件件均详尽地记录在册,成为日后确凿的证据。
“誓死不退!”沈琮咳一血来,将左肩上的羽箭掰断,看着漫天的红和溃不成军的大齐,“丘鹬已经逃了,他们没有援军了!给我杀!”
陆玦站在瞭望塔上,冷旁观着沙场上拼了命的厮杀。
这个结果早便在意料之中。
此次兵,沈琮便没想着要回来。安排好府中家仆的去和代替陆玦的烧焦的尸首,一把火将这座府邸烧了个光。
无数士兵像不知疲倦只知撕咬的怪,不断地在沙场上交锋,你来我往,必有死伤。双手机械地挥动着刀剑,用尽全力地砍向敌人,嘴中发野兽般地嚎叫,在无边际的沙漠四散开去,仿佛丢大海的石,瞬间被吞没的无踪无迹。
“信之,你听。”秦鹰的手扶在腰上的剑上,面凝重地看向江对岸。
那不是战场,而是屠杀场。
他被几个战甲尽碎,血染青衣的士兵护在正中,左肩和后背还着三只羽箭。